烟草在线专稿 看到这幅刊登在1951年第83期《东北画报》上的“沈阳市首届女劳模表彰大会”照片很诧异,文字说明中赫然记载着当年仅有24岁的沈阳卷烟厂女工汪桂春的先进事迹,而且在劳模代表会议食品工会类别劳模代表名单中,汪桂春的名字排在前面。
这是一幅黑白图片,照于沈阳市政府大楼前,“功臣台”正中“培养新中国第一代”锦旗后面第二排,扭脸女劳模右侧的圆脸姑娘就是汪桂春。而文字记载中这样写道:24岁的汪桂春是沈阳卷烟厂女工,在“抗美援朝爱国主义竞赛”中,她积极想办法,改进生产方式和机器操作法,连创两次新纪录,使从前每天每台机器切烟丝1400公斤,提高到每天每台机器切烟丝2100公斤。在汪桂春带领下,切烟组每台机器每天都达到切烟丝2000多公斤。由此,于1951年2月25日,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市总工会授予汪桂春劳动模范称号。
在撰写《辽宁烟草志》期间,曾先后跑遍了辽宁省内及部分省外的大大小小档案馆、图书馆,翻遍了档案馆和沈阳卷烟厂的各类卷宗,却在个人荣誉一栏中还是把汪桂春这个在沈阳市首届女劳模表彰大会上受到表彰的“功臣”漏掉了,实在有些惭愧。
我曾有过疑问,为什么荣获这样的荣誉,在档案中却没有查到呢?在看到汪桂春的简介后才了然:1950年汪桂春结婚后,住在和平区民主街。汪桂春在沈阳卷烟厂切烟车间工作期间,兢兢业业、吃苦耐劳,每天都要提前半个小时上班,晚上天黑才下班。1951年3月8日,汪桂春以“省级劳动模范”身份参加了沈阳市首届女劳模表彰大会。不久,汪桂春与田桂英、马恒昌等劳模一道,由省总工会保送到当时的“东北工学院附中”上学。学习3年后,汪桂春回到沈阳卷烟厂工作。1973年9月,汪桂春被分配到沈阳搪瓷厂工作。1977年汪桂春退休。
这就难怪了,一定是汪桂春在被分配到沈阳搪瓷厂工作后,档案也随之被调走。再加上沈阳卷烟厂长期档案在到年限后被处理掉,所以未能查到汪桂春曾经荣获过的荣誉。在编撰《辽宁烟草志》期间,曾到与沈阳卷烟厂有关系的轻工局食品酿造公司、棉麻烟公司、糖酒公司等单位去查找档案,但都因这些单位或改制、或解体,档案已所剩无几。即便部分归档在省、市档案馆,也是寥寥几本,大多已遗失在岁月中。
曾经采访过在沈阳卷烟厂退休的袁香山老人,据他介绍说,他在1958年作为沈阳卷烟厂先进生产者代表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轻工业代表大会,但轻工局档案中却已找不到记载,原因大概在此。不过我想,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一个先进的星辉岁月是抹不去的,曾经的足迹将永远铭刻在历史的光影中,哪怕档案遗失,哪怕记忆老去,但那些撑起共和国发展的基石却没有人能够忘记。今天的辉煌永远是在昨天的脊梁上站起,而像汪桂春、袁香山这样的先进,就是昨天的脊梁,只要将他们的精神传承下去,他们的星辉就将永远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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