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11月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对宁化“9.05”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1年10月31日零点,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三明市公安局、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秋猎二号”96专项行动。宁化公安、烟草联合在宁化县破获一非法收购烟叶走私网络案件,抓获嫌疑人11名,查获烟叶仓储窝点4个,捣毁打包窝点31个,缴获烟叶打包机15台,切烟丝机1台,现场查获烟叶8000余公斤。宁化县公安局以“宁化‘9.05’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
2012年8月6日,宁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向宁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健、罗某云、王某柏、张某辉、张某秀、刘某林、陈某华、余某展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购买和销售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其中,主犯吴某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为刑期与罚金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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