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码族”就是在实体店看上一件自己喜欢的衣裳或者是其它物品,经过实际试穿试用感觉满意决定买下来,但在实体店又觉得贵,为了节省开支,将所需商品的条码抄下来,在网店里购买,一样的商品,一样的款式,一样的花色,一样的质地,却节省了许多钱,比在实体店里购买便宜。(11月20日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网购已不是新鲜事,被许多人接受,对于很多工薪阶层的人来说,网购对他们极具诱惑,很有杀伤力,深受中青年人的青睐,是网购的主力军。网购不足之处,是不能直击实物,对于购买服装极其重要,因一个生产商与另一个生产商所执行标准的不同,就存有差异,或许穿这个品牌的衣裳就符合自己的身材,另外一个品牌就有可能长或许短,或许瘦或许肥,这就需要实物来试,还有,就是花色的差异,网络显示的色彩或许与实物不尽相同,找家实体店试过之后,做到心中有数,买到自己心仪的物品。
货比三家是消费者的权利,是绝大多数消费者的购物心理。在我们的实体店里挑来选去的,我们是热情有佳,本以为这单生意十拿九稳了,结果是抄了商品的条码扬长而去,引起营销人员的反感,产生极大的抵触情绪,心里或多或少的不舒服。其实,我们大可不必回避这一现象和趋势,即便再有钱,谁也不愿意充当冤大头,有比这里便宜的又何必非要花冤枉钱。有的商家对待“抄码族”,就跟防贼一样,“抄码族”为了能得到商品条码又跟“地下工作者”一样,使用各种手段,甚至在试衣间里用手机拍摄条码。一个是防,一个是偷窥,为买一个物品,演绎了一场现场版的“谍片”。
我们应心平气和地接受“抄码族”,日新月异的电子商务,给人们提供了便捷的服务,足不出户得到自己喜爱的商品,无需耗费时间跑到实体店选择购买,路途的劳顿,人员的拥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还不一定满意而归。对于上班族来说,他们周而复始三点式地奔波,忙碌在繁琐的事务中,还有生活中的琐事缠身,没有太多的时间。另外,受经济所限,分配极其有限的收入,购买到所需商品,而且,直接送到家门口,何乐而不为。
对于商家来说,能有“抄码族”的光临应是一种荣耀,至少我们的商品引人眼球,受人青睐,某种程度上,“抄码族”是一个很好的宣传群体,起着广告传播效应,也是提升商品知名度的一种渠道。我们要做的是,面对网购对实体店所带来的冲击,我们应镇定自若地面对接受这种新的购买方式,弥补自己的劣势,面对不可逆转的网购形势,面对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面对多元化的社会,多元化的市场,寻找生存空间,改进营销方式,顺应潮流,发挥实体店的优势,使自己处在不败之位,该是当务之急,该是认真的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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