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浙江消息 为进一步巩固市场监管取得的成果,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日前,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开展整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蓝天1号”专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案》。
此次行动的目标是,以各级烟草和工商部门行政许可、案件信息互通共享为基础,进一步深化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形成完善的工作制度;通过联合查处、精准监管,无烟草经营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卷烟经营行为明显减少,基本杜绝公开销售假冒或走私卷烟现象,卷烟零售市场更加规范。工作重点是,联合查处有烟草零售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无烟草零售许可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无烟草零售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有烟草零售许可证过期未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卷烟零售户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烟草专卖品行为,以及其它应予查处的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组织准备阶段。各地要做好信息互通、调查摸底、确定打击重点、制定行动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联合行动工作措施。各级烟草、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卷烟经营情况全面调查,建立档案,根据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烟草辅料企业加强监管。二是联合行动阶段。各地烟草、工商部门要紧密配合,各司其职,通过交换比对证照信息,力争年底前做到证照信息统一,联合对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确保联合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深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工商管理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确保卷烟市场联合整治工作长效化。三是总结表彰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当地联合行动的自查和总结工作。12月中下旬,浙江省局和省工商局将对各市联合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联合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国家局予以表彰。
《方案》要求,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全省整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联合行动办公室,各级烟草、工商局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联合行动工作;要依法行政,分类处置,注重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准确把握政策界线;要保障经费,深入推进,对查办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制售烟草商标标识等案件的有功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局和省局有关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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