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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局“四个严格”部署春节期间规范经营工作

2014年01月09日 来源:烟草在线梧州消息 作者:邱家政、黄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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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梧州消息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广西区局(公司)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局、区局关于春节期间规范经营、严守纪律的有关规定,确保春节期间卷烟营销严格规范和卷烟市场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日前对2014年春节期间规范经营、严守纪律重点作出部署,着重强调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遵守生产经营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规范管理,切实端正经营指导思想,确保严格规范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要把严守纪律作为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广西区局(公司)《关于严格遵守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通知》,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执行经营规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认真执行上级相关制度规定,春节期间重申“四个严禁”。即严禁不按货源投放计划投放卷烟;严禁对卷烟零售户未执行营销政策规定限量供货,擅自更改限量供货标准;严禁明显超出卷烟零售户实际需求供应卷烟,冲击其他地区市场;严禁出现利用零售户网上订货的账户和密码,私自修改客户订单。

  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局“六个不准”。即不准批条销售,所有货源必须进入系统销售;不准搞多种价格批发销售,严格执行公司统一批发价格;不准捆绑或变相捆绑销售,严禁任何形式强买强卖,维护卷烟零售客户自主经营权;不准以虚拟客户、拆单分摊等任何形式套购卷烟,卷烟销售品种、规格和数量必须与实际客户订单一致;不准为卷烟零售客户串货;不准以任何名义对关系店、自营店区别对待,实行货源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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