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莱芜消息 日前,山东莱芜市局(公司)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2年,莱芜市局(公司)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公司)党组和莱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率先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建设‘小而精、小而强’的莱芜烟草”为发展定位,以“平稳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基本理念,以“做细、做优、做精”为总体要求,坚持实干促发展,创新求突破,深入实施省局(公司)党组部署的生态村富民工程、烟叶生产生态村富民工程、卷烟零售户致富工程和品牌培育工程,全面推进非烟物流建设,大力加强和谐企业建设,努力推动持续协调共同发展,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的同步提升,形成了上下一心、风正气顺、和谐稳定、快速发展的良好局面。
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莱芜市局(公司)2012年工作的充分肯定,必将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莱芜市局(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更好地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努力推动各方面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山东烟草实现“卷烟上水平”和“走在全国前列”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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