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保山消息 根据《云南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办理涉烟刑事案件培训工作的通知》(云烟打办〔2012〕10号)文件精神,10月26日,云南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在保山市隆阳区开展办理涉烟刑事案件巡回培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烟草专卖局,各县(区)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烟草专卖局等单位相关人员共8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由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范云武、省烟草专卖局稽查总队总队长赵炎、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后锋、省检察院侦监处立案监督室主任汪宗明担任授课教师。培训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标准为目的,一是介绍了全省烟草发展情况;二是介绍了“两高”《司法解释》、“两个纪要”的立法和出台背景及涉烟刑事审判的量刑;三是通过案件实例讲解证据参考的应用;四是介绍了全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五是现场解答参训人员就涉烟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
通过开展此次培训,统一了涉烟案件办理中的思想、认识、标准和尺度,为切实提高全市办理涉烟刑事案件工作水平,持续保持全市涉烟司法惩治工作力度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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