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诸城消息 2011年春,山东诸城市局的一名市管员在对市场进行分析时,发现辖区内一最小市场的卷烟销量连续几个月都呈下降趋势。市场的波动引起了这名市管员的注意,就对该最小市场进行了细致分析,发现该最小市场内李某的商店连续几个月低档卷烟进货越来越少,存在异常。于是,该市管员对这个最小市场的部分卷烟消费者进行了调查。调查中了解到,一名消费者从李某的商店内购买过大前门烟,吸味不好,怀疑是假烟。获得信息的市管员经过分析后认为,李某存在销售假烟的行为,便及时向稽查大队进行了反馈。
诸城市局组织人员经过明查暗访,掌握了李某涉嫌销售假烟的证据,并锁定了为李某提供假烟的上线。
4月12日,根据已有的证据,调查人员对李某的商店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了部分假大前门牌卷烟。
当事人李某供认,其多次从一个建筑公司的女包工头石某某处购进过假烟。
根据掌握的证据,诸城市局请求公安部门提前介入此案调查,依法对石某某进行传唤询问,石某某承认自己销售假烟不对,但对其他事情闭口不答。办案人员深知对石某某的调查是案件进展的关键所在,一方面,收集石某某进货信息;另一方面,对石某某的账册、相关电话进行查证。
经过调查取证,石某某在事实证据面前,承认销售的假烟是由一建筑公司的保管员刘某提供的,刘某共销售给她假烟1500余条。
为不让假烟继续流入市场,专案组采分组继续展开调查,调查涉案人员送货规律,摸排假烟存储库房位置。
4月13日,专案组组织人员对刘某存放假烟的仓库依法进行查处,查获假大前门6.37万支、假红梅5.2万支,价值1.22万元,并将李某某抓获。
刘某交代了为其送货的隋某某。
当天,专案组即将隋某某抓获,据隋某某交代:2010年10月,同学邵某找到隋某某,让他在农村僻静之处寻租库房存放卷烟。隋某某明知违法,但由于贪图高额租金就租用了其亲戚养殖场内的几间房子。2011年1月,邵某用电话联系隋某某到高速路口去接货,隋某某接到后就存放在亲戚的养殖场内……邵某联系好客户后,把客户需要卷烟的数量通知隋某某,让其用面包车分发送货。
由此可以确定,隋某某只是负责租用库房、接货和送货,真正的“幕后主使”是邵某。
之后,办案人员将邵某抓获,并在其库房查获假大前门、假红梅、假哈德门45.6万支,价值4.34万元。有证据表明,邵某以“普天同庆”的网名先后从一个网名叫“习惯有你”的河北烟贩处购进过三次假烟,并通过银行结算货款。
随后,专案组对邵某的“QQ”聊天记录、资金往来账户、通讯话单等进行梳理、排查,并先后两次赴河北省调查,最后查清网名为“习惯有你”的烟贩是河北沧州人——张某某。
6月13日,专案组赴河北沧州市将张某某抓获。之后,专案组又多次辗转河北、山东等地,继续对案件下线进行追查,调查涉案人员,查实张某某非法销售假烟价值151万元。该案涉案人员15人,其中4人被批准逮捕。
2012年1月13日,该案主犯张某某、邵某被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其余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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