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樟树消息 日前,江西樟树市人民法院对樟树市一个多次通过微信贩卖假烟的简某下发刑事判决书,简某因2015年下半年以来多次通过微信贩假烟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一同判处有下线人员黄某和杨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和九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查,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2月,28岁的男子简某多次以微信等方式向上线福建云霄订购大量假冒注册商标的中华烟、利群烟、芙蓉王烟、白沙烟、黄鹤楼烟等多种品牌伪劣卷烟,经物流公司将假烟发至江西省樟树市或江西省新干县。并通过下线人员黄某和杨某销售给零售客户,案值达192000元。因简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规定,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非法销售伪劣卷烟,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额192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而黄某和杨某犯非法经营罪,因黄某和杨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或有立功表现,从轻处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和九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