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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2021年07月27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谭家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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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规定,依法保障和维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广西崇左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四举措”深入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崇左市烟草专卖局、崇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印发《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国;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联合召开工作协调部置会,明确监管重点,组织摸底排查,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是强化综合治理。烟草、市监部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政府解决重点问题、难题,加强与教育、卫健等行政管理部门合作,有效整合资源,凝聚执法合力,初步构建了政府支持、部门推动、学校、社区和家庭配合的协同治理体系。

三是落实市场监管。认真落实校园周围不得设置销售网点要求,全面排查校园周围存量零售许可证持证户,落实校园周围存量售烟网点的清理;落实警示标志设置和身份证件核验,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重点监管等手段,将校园周围纳入重点监管区域,依法查处向未成年售烟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建立完善辖区内的电子烟生产、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监测名录,做到定期跟踪;引导电子烟实体店合法规范经营,排查电子烟销售网点,登记建档,每季度联合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在册电子烟实体店开展1次以上实地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借助当地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渠道,大力宣传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通过当地、行业传媒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强化《未保法》宣传,对售烟网点在售烟柜台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标语或专用宣传标识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在售烟柜台粘贴标识的要及时补全,对模糊不清的及时更换,确保100%粘贴到位、宣传到位。

声明:本文为烟草在线原创,未经作者授权,禁止转载。若有转载需求,请联系烟小蜜客服(微信号tobacco_yc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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