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7日上午,广西扶绥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暨“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动员会。
县局副局长马云毅领学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相关内容,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背景和涉烟条款的制度设计和主要内容以及涉烟条款在专卖执法过程中的适用要求和执行标准等方面,进行深入系统地讲解,为下一步专卖执法工作奠定理论基础。
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有关规定,扶绥局部署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的“守护成长”专项行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1、积极摸排辖区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零售户情况,做到无遗漏、无死角,引导零售户自觉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提醒零售户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并在店内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标志。
2、进一步明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不予办证的具体范围。强化对校园周边卷烟零售户的集中整治,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校园周边卷烟零售户开展检查。做好宣传引导。持续推动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向纵深开展,坚决遏制利用互联网向未成年人宣传、推广、售卖电子烟等行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3、要借助新闻媒体、行业网站等渠道、微信、QQ等社交工具、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多样的方式,向零售户进行相关文章、视频的推送,实现宣传全覆盖,引导零售户知法守法、规范经营。广泛宣传烟草部门和相关部门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及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效,加大典型案件曝光让社会大众知晓,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氛围,明白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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