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新闻,让我深感警醒。这个故事涉及到河南的一个包工头苏某。那天,他心情愉快地带着在烟酒店购买的卷烟前往回家的路上,却被罚款了。
苏某在店里挑选了100条香烟,总共花费了1.5万余元。然而,就在他带着卷烟踏上回家的旅程时,一群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出现了,原来他们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他们向苏某展示了执法证件,并表示要对他进行检查,苏某随即大大方方地打开车门等待对方检查,但是在听到执法人员说出怀疑苏某倒卖香烟后,苏某吓了一跳,他赶紧解释说自己只是为了给工人们带点福利,并不是从事非法贩卖。然而,工作人员并没有因为他的解释而放过他。他们告诉苏某,由于苏某携带的卷烟超过50条,因此要对他进行处罚。
苏某感到非常困惑,他并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存在。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我国相关的烟草专卖法规定凡是购买卷烟数量大于50条的属于无证批发行为,而运输卷烟大于50条的属于无证运输行为,若涉案金额小于20万元的,没收卷烟并处以购买金额的50%罚款。大于20万的还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拘役。对于执法人员的处罚,苏某表示自己并不了解相关法律,认为自己比较冤枉,所以将烟草局告上了法庭,可最终法院还是按烟草局执法人员的处罚给出了决定,最终苏某不仅被没收了全部的香烟,还被罚了6250元。
看到苏某的故事,不禁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一起因为卷烟被罚款的案件。2022年时,无锡的陆小姐通过网上购买了48条华子,选择了邮寄的方式。然而,她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也可能违法,就在陆小姐松懈警惕的时候,一封罚款通知书出现在她面前。看到罚单上10080元的巨额罚款金额,陆小姐被惊掉了下巴,立马打电话咨询,烟草局给出的理由是,每人邮寄卷烟的数量不得大于2条,而陆小姐邮寄的卷烟数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数量,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给予处罚,陆小姐虽然也将烟草局告上了法庭,但结果同样以失败而告终。
通过苏某和陆小姐的故事,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购买和携带烟草的规定。在携带卷烟以及邮寄卷烟时,留意限量规定,以免因违法行为而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后果。
法律链接
携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跨市、县运输烟草专卖品时,应当凭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签发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办理托运或者自运手续。此外,国家烟草专卖局针对异地携带卷烟的行为,还出台了《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对于异地携带卷烟,设定了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
邮寄规定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用户邮寄烟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准多件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