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烟草局、苏州检察院开展工作座谈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受到了社会各界关注。苏州市检察院牵头,烟草、市场监管、教育等多部门参与,从宣传、教育、监管、监督等多维度着手,以系统治理、综合治理的方式,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远离烟草危害。2月20日,苏州市烟草专卖局与市检察院就提升保护未成年人不受烟草制品危害的工作实际效能方面进行业务交流,并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明确,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切实担负起《烟草专卖法》赋予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卷烟零售户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在显著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的警示标志等行为的监管。把监管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结合起来,对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摸排,畅通举报渠道,做好跟踪监管,努力营造杜绝未成年人吸烟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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