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南京某高校多名大学生因吸食电子烟全部住院的新闻,引起社会关注,也给广大卷烟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再次敲响了“警钟”:听起来时尚新潮的电子烟,并非绿色环保健康产品,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卷烟代替品。为此,笔者结合当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精神及要求,谈谈个人对电子烟的看法,目的是引导零售客户走出对电子烟的认识误区,积极配合烟草专卖管理,共同监管电子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树立零售终端社会责任形象。
电子烟也是烟
入户张贴通告,询问店主“什么是电子烟”?有的零售户摇头,一概不知,有的点头,却断言电子烟不是烟,无需监管。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所谓的电子烟,是将烟液经雾化向呼吸系统传送烟碱和其他物质的产品。从表面上看,它没有烟丝,无需燃烧,不是传统卷烟,但它产生的烟雾依然有尼古丁成分,具有烟草制品的基本功能。因此,从广义上讲,电子烟就是烟,是一种加热不燃烧的新型烟草制品。笔者认为,随着电子烟市场的扩大,国家必将考虑对电子烟实施更加严格规范的监管。
电子烟也有害
过去一段时期,互联网、电视上“戒烟好帮手、卷烟替代品”的电子烟广告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吸引消费者眼球。加之,电子烟还常常被调制成各种口味,迎合年轻人需求,因此,抽电子烟似乎成了青少年的消费新时尚、新潮流。但科学研究表明,电子烟产生的烟雾依然包含有害和潜在有害物质,比如尼古丁、调味品,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重金属等。青少年呼吸系统还未完全发育成熟,长期吸入有害物质,肯定影响身体健康。
零售户牢记“三不”
去年以来,针对电子烟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要求,互联网企业不得销售电子烟,经营电子烟的实体店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那么,对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卷烟客户,在日常经营中,更要服从专卖管理,严格做到“三不”:
1、不宣传、推介电子烟。如果消费者询问电子烟,一定要把电子烟的危害讲清楚,帮助他们走出对电子烟的认识误区,回归正常消费理念。
2、不销售电子烟。从进货的渠道讲,电子烟是由烟草行业外生产的产品,非烟草公司配送,所以在经营场所销售电子烟超出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其行为违法,一旦违反,必将受到依法查处。
3、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依据两部门通告精神,不管是非烟实体店,还是卷烟持证户,都不能向未成年出售电子烟和其他新型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
总之,卷烟零售终端和烟草行业形成有机整体,相辅相成,不可分割。零售户的经营行为代表行业形象。因而,在对待电子烟的问题上,零售客户要和烟草行业在思想认识、具体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不售电子烟,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体健康,树立零售终端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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