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行业都有每个行业的“禁忌”,卷烟零售行业也不例外!如果无意之中触犯法规,可能会面临严重的后果。接下来,荆荆跟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卷烟零售的“禁忌”,如果你也是一名卷烟零售户的话,那一定要多加注意了。
禁忌1:销售假烟
零售户销售假烟,一旦被烟草执法部门查处,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当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因此,在日常经营中,零售户要坚决做到不进假不售假!自觉做到诚信经营。
禁忌2:向未成年人售烟
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是每个卷烟零售户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大家应该自觉遵守,并且在卷烟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
禁忌3:通过网络销售卷烟
随着信息网络平台的快速发展,近几年微商越来越普遍,但并不是所有商品都能通过网络进行销售的,比如卷烟。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网络销售卷烟,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因此,各位零售户不要再在网络上销售卷烟了。
禁忌4:一次性销售50条(含50条)以上卷烟
为什么不能一次性销售50条(含50条)以上卷烟?
这是因为零售户取得的是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只能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卷烟零售业务不得从事卷烟批发业务。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一次销售卷烟、雪茄烟50条以上的,视为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
一日零售户一次性销售卷烟超过50条,则构成“无烟草专卖品批发企业许可证批发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禁忌5:不在当地购进卷烟
为了赚取差价,很多零售户会从外地购进卷烟回本地销售,却没想到这样是触犯法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应当在当地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并接受烟草专卖许可证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通俗地讲,取得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只能从当地烟草公司购进卷烟。此外,零售户从其他单位或个人购进、回收卷烟,用于销售或代售。都构成“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
廉心清风 筑未来沐黔烟 贵州烟草商业廉洁文化建设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