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理性控烟 > 正文

云南控烟机构发布报告 探究依法建设无烟环境(图)

2015年07月30日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作者:
A+ A

  烟草在线据新华网云南频道报道  日前,云南超轶健康咨询中心联合法治云南研究中心在昆明发布“中国依法建设无烟环境影响因素研究”报告,指出全国多个城市执行无烟法律法规后,无烟环境建设发生极大改变。对场所和执法主体做清晰而明确的界定,对执法进行严格监督和问责,是有效执行无烟法律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因素。即便在尚未修订无烟法律的昆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也得到大多数人的赞同,并且有部分公共场所已经基本实现禁烟。

  当前,很多城市的无烟环境法律执行乏力,远未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目标。为了了解中国无烟环境建设中存在的挑战和障碍,云南超轶健康咨询中心与法治云南研究中心组成研究小组,于2015年3月至6月开展了“中国依法建设无烟环境影响因素研究”。

  云南超轶健康咨询中心主任李晓亮说,该报告旨在为各个城市,特别是昆明这样的无烟环境立法和执法都相对薄弱的城市建设无烟环境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减少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并最终促进中国控烟工作做出贡献。

  据介绍,研究小组搜集并阅读有关中国建设无烟环境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研究报告等文献及相关媒体报道,采用深入访谈法采访了16位分别来自北京、深圳和昆明的法律、控烟和执法等相关专业人员;以及31名昆明市市民和场所负责人;采用问卷拦截,在昆明市不同行政区中的6个街区采访了593名普通市民;采用观察法观察了包括医院、学校、餐厅等室内场所共127个。

  根据研究结果,截至今年5月31日,全国共有15个城市修订或制定了无烟环境法规,城市的无烟环境法律文本日臻完善,对场所、执法主体的界定也逐渐清晰,“两办禁烟通知”等一批政策规定极大支持了控烟法律的出台及执行,无烟法律执法不力的情况在一些城市已有所改善,但资源匮乏、认识不足、执法困难等是无烟法律执法队伍共同面临的局面。

  在公众遵守层面,该究发现,受访者中50.2%的吸烟者和86.4%的非吸烟者认为公共场所全面禁烟“非常好”或“好”;81.5%的吸烟者表示在过去一周内在室内吸过烟,但仅有不到一半的人受到他人劝阻,且其中多为家人和熟人。此外,受访者中,71.9%的非吸烟者在调查前一周曾遇到有人在室内吸烟,但仅有17.4%的人加以劝阻,其中女性高于男性,非吸烟者高于吸烟者。

  根据该研究结果,受访者报告室内吸烟行为最常发生在家、办公室、餐馆、网吧等场所。同时,研究小组观察到昆明餐厅的无烟率不到10%,而深圳实施一年后餐馆无烟率达80%,上海实施五年后达80%,广州实施三年后达96%;劝阻室内吸烟行为的障碍涉及多方面,担心引起冲突、对二手烟烟雾危害认识不足、文化习俗对吸烟行为的认同等较为普遍。

  超轶中心项目经理解玮琳表示,近几年来中国在无烟环境立法和执法方面都已取得长足进步,深圳、上海等城市的经验说明只要处罚措施到位,执法主体明确,问责机制健全,无烟环境执法效率将大大改善。而且,经过多年的政策和法律推动,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也有很大进步,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社会观念已基本树立。但与此同时,无烟环境执法还仍然面临执法人员不足而违法主体众多的困难局面。

  “在加强无烟环境法治建设中,还需要考虑社会因素的影响,例如烟草制品被当做社交工具给吸烟者带来的社会压力、公众对公众场合吸烟行为正当性的普遍认可、公众缺乏对自身及他人健康权利的意识、传统社会公私界线不明以及缺少与陌生人共处的规范和经验等。”解玮琳说。尽管这些社会因素会随着法律规范的明确而逐渐改变,但在较长时期内仍然会影响法律的执行效率和效果。

  解玮琳建议,依法建设无烟环境必须政策倡导和公众教育两手都要硬,呼吁政府在推进和加强无烟环境立法和执法的同时,重视对公众教育的投入,通过媒体传播等途径,提高公众对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理解和认同,真正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控烟局面。

热文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