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前两天群里争论很热的一个话题,是关于同行们在网上发表的文章被怀疑恶意转载的事。有人说: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的。我们的文章被人不加署名、不被告知的恶意转载,让我们以后还怎么有写作的热情?也有人说:是你的就是你的,即使被转载、也没有署名,那说明你的文章优秀,那也是你的成就、成果被最大化的宣传,也应该感到自豪;也可以说不用出出版费,你的佳文就能满天飞,被更多人欣赏,这也是一件好事啊。还有人说: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心里不舒服就问一下,弄清楚了心也甘;不问也就不问了,反正初期稿费也挣了,弄清楚了又怎样,何必找那个麻烦。众说纷纭,似乎每一种说法都有理,那么这个问题究竟该不该深究呢?
笔者认为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第一、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
知识产权法是鼓励创新、维护竞争秩序、维护无形财富公正合理的;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也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正义、自由、安全、秩序、效益等价值。如若像后两者所说的那样,不但打击了原创作者创新的积极性,而且对读者也及其不公平。而为之有利的就只有极少数的不法分子通过不劳而获的懒惰手段,搬运、窃取他人辛勤的劳动成果,为己谋一席苟且生存之地,破坏了整个和谐的社会秩序,谁不痛恨!
第二、顾此及彼,不能因小失大。
“现在不是提倡原创保护吗,我们都是烟草系统的一员,卷烟我们坚持售真,那么文章我们也要坚持原创!”说的对!讲诚信,不只是在文章维权上,也在商店经营上,更在为人处事上!小的、单方面的权利的让步,会给不法分子留有可趁之机,不但无形中扩大了他们的不良欲望,使之变本加厉,而且也许就因为我们一时的忍让,会使我们店里出售掺假的商品,这会使我们失去利益,失去了顾客的信任,伤了顾客的心,从而失去了我们的上帝,我们的商业行为也就没有了意义。
第三、做人讲原则,售烟守法规
现在出现转载的“假”文章,我们潇洒一笑、听之任之,那明天出现假烟我们该怎么办?我们总不能看着假烟满天飞,就因为发扬光大了某种卷烟的品牌,就依然庆幸有人替我们做宣传而感到自豪?我们总不能因为宽容、大度而让真烟和假烟混着卖,反正都是这个牌子的卷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卖哪个算哪个?我们总不能因为真烟打开了市场,而假烟利润大于真烟,就抱着侥幸心理卖假烟,多收获一分算一分?这些不是大度、宽容、潇洒的问题,而是最最基本的做人的原则的问题,更是公民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的问题。
用心维护 拒绝伪权
维权不分权大小,你我心中要明了;
知识产权要保护,免得大家白忙碌;
卷烟销售要认真,假烟危害不轻松;
做人做事有原则,遵纪守法天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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