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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卷烟再卖,行吗?

2012年05月30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新烟草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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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新烟草报道

  受利益驱使,许多不法烟贩铤而走险,专门从事非法收购卷烟活动。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还严重扰乱了卷烟市场经营秩序,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判刑。那么,有关法律法规是如何处理非法收购卷烟行为的呢?

  【法律】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结论】

  由此可见,有关法律法规对非法收购卷烟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是十分严厉的,收购行为一旦被烟草专卖部门查实,非法收购来的卷烟将全部予以没收。如果涉案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达到了其他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的话,烟草专卖部门还要将案件移送到公安部门以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案调查。

  持证卷烟零售商户应该树立规范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不要将自己的卷烟卖给不法烟贩,更不要自己去收购卷烟,一旦发现不法烟贩收购卷烟,应及时拨打“12313”举报电话向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反映情况,与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共同维护好卷烟市场环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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