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开店这么久,总是难免在赊账与要帐之间徘徊。虽然大部分的都能成功收回,但也有一部分赊账成了死账。久而久之,我就宁愿买卖不成交也不愿以赊账博得生意,可是却影响业绩,所以,有些时候有不得不为一些人开赊账的“绿灯”。
比如这回,后面三楼的女主人穿着拖鞋走进店来,急急说道:“老板娘,我拿几瓶饮料啊,现在在吃饭,回头再跟你结账。”所谓急顾客之急,于是乎,我只得笑盈盈地把她所需的饮料装好递给她。才结清几个月前的帐没几天呢,唉,也不知这十几元钱又到什么时候可以收回。直等得半月有余,门前一直不现此顾客身影,小区的门又不止这边的一个,如果她有意避之,我在店里是等不到的,但是,若就为这点钱上门要账,情面上又说不过去。而遇上她老公时说了一下,他倒干净利索地回答了:“她欠的帐你就找她去结呗。”而我只能笑笑,无语。不过,不久后的一天在门前瞧见她匆匆而来,我及时喊住并提醒欠的帐,然后她就顺势还上了。还有一次,她又欠账许久未来,而正好她老公让送啤酒,于是我们顺便说起,赶巧她在家,所以一并结了帐。
不过说实在的,我们之所以纵容她多次欠账,一来是因为她所欠不多,而且都是一次性欠的,二来是我们熟知她的住处,且是自己的房子。即使她不主动补上,我们也可以装作不刻意的围堵询问,只要态度随意诚恳就行,还可以就势要账,并不伤情面。但是,结合我的经营,我觉得有三种人不能赊账:
居无定所之人不能赊欠
我这里说的居无定所不是说流浪汉,而是那些租房客或流动快的散工人员。像本店所处地段的商业场所职工,他们不是合同工,所以平时流动性特别大,一旦离开就很难再遇到,所以我们不对这些人赊账。当然,我们也接受过教训。
虽然本店是夫妻店,但平时多是我在守店,所以来往的顾客也比较熟悉我。但开店之初有一次,我外出有事,老公坐镇店中,一位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来买烟和饮料时发现没带钱包,于是对老公说欠一下,自己就在后面的电脑城做事,回头就来付钱。起先,老公是不肯的,但该顾客一直请求,老公看不过只一包烟和一瓶可乐,总价值也才十六元,顾客不会只为这点小钱而失人格,于是许了。却不想此人一直未来结账,自然,此帐已死。
当然,对于那些自己租门店做生意的我们则灵活变动规则了。比如,大额欠账的,我们协商覆盖式结账,就是本身有欠账时,若再来欠账就把前一次的结清。如此,我的资金流动压力变小,风险也小,还不伤交情,稳定了的顾客源。
死皮赖脸之人不能赊欠
隔店的老刘欠我300块已经好几个月了,每次提醒他也不赖,只是说“放心吧,总会给你的。人不死债不烂,不就那点钱嘛。”看他说得好像根本不把钱放心上似的,可就是不把这几百块拿出来。不仅如此,他还欠别家店主好几百元,人家催着要,他便以等发工资就给来搪塞。如此一拖几个月,问及怎么这么久都不发工资,他说没发就没发,发了肯定给。无奈之下,那人向他的雇主,也就是他的兄弟说了此事,他兄弟发了一通火,说明明工资是月月给,怎么这样败坏自己的名声,然后责令他把该还的一一还清,并告知周边人,不许再欠账或借钱与他。
可是,去年年初,他以看烟的名义叫我们拿烟给他看,顺势还将单包烟拆开,让我不得不将之“售卖”于他,虽然,在我们的不断“声讨”下,年尾时全部给结清了。但对于这种人,我们就要时刻提醒,嘻哈之间要账,得罪不了人。当然,今年我是不打算再欠账于他了,要账太伤神,不要的话,面额再小也是损失。
借“脸”赊欠之人不能赊欠
借“脸”赊欠,就是以他人的名义赊欠。
“拿条硬中华,记吴寅生(听音)的帐。”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走近店就开口道。
“吴寅生?”我对这个名字并不熟悉,所以对她说:“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说的是谁,有可能很熟悉,但是名字我搞不清楚,我不能赊给你。”任凭该女子如何说情也不松口。
前年的时候,我店也遭遇借口熟人来赊账的事,那次是绝对的骗子行为。顾客借口钱没带够要欠账,见我们不肯就说他的姑姑就在我对面的店里上班,因为还没有来,又说把手机和项链抵押在我店什么的。当然,最后我们是没有答应赊欠给他,而他出门后就朝一辆停在我店约20米的出租车。很显然,那辆出租车是特意在等他的。
所以说,借“脸”赊欠是万万不可的,除非赊欠人与被“借”脸人有明确的直属关系。不要在乎会不会得罪人,真正要买东西的也不会特别在意这样的措举。我曾经就决绝过这样的赊欠方式,结果真正要买东西的人亲自过来购买。这时我们再以道歉的态度征得顾客的谅解,之间就不会有隔阂,该是你的顾客还是不会走。
怎么说呢,开店营业,总免不了一些熟人的赊账的。熟人的赊欠很难避免,我们只需权衡一下即可。如果有不良记录,我们就断然拒绝,而且在赊欠的金额额度上把握好,不亦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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