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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索赔谈何容易?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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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羊城晚报》报道  13日清晨,广州大学城商业南区开始拆除,致使部分商户未及搬走的财物遭到损坏,施工方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公司曾表示,只要商户依法举证,皆予合理赔偿。何为依法举证?昨日,商户们将从废墟中挖出的损坏物品搬到了公司大堂索赔,而对方却表示“只认发票”。

  商户被强行带离受伤?

  对于5月13日的拆迁,商户称并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据此前在商业南区经营士多店的梁新好表示,13日凌晨5时30分左右,她正和丈夫在店里睡觉,突然一群穿着制服的保安,强行闯进店里,把他们和另外三个商户一起带到了生物岛。他们向路人呼救并报警,于清晨6时获救。梁新好和另一名商户杨玲芝因伤被送进广东省中医院大学城分院进行治疗。在商业南区经营士多店和饭店的梁先生则表示,他店里价值四万的香烟和红酒,还没来得及搬走,就被砸坏了。

  昨日早上7时许,约20名商户来到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公司索取赔偿。管理公司表示,对于拆除过程中损坏的设备、家具,可以给予赔偿,但是要提供有效的购买发票。商户则认为,票据因存放在商铺内,已被损毁,无法提供。有商户表示,从废墟中挖出的已损坏的东西就是最直接的证据。有商户将损坏的物品搬至管理公司大堂,但却不被认可。

  所谓管理方拒不回应

  整个白天双方都在僵持,至傍晚下班时分,情绪激动的商户与公司人员发生肢体接触,有商户受伤。

  此前在商业南区从事餐饮行业的莫小姐称,她的租赁合同期限是从2012年4月1日到2014年4月1日,实际仅正常营业了一个月,就被停水停电,要求搬走。商户代表杨先生是商业南区湘菜馆的老板,和管理公司签订三年合同,仅正常营业了一年零两个月就被告知要搬走。

  2008年—2011年在商业南区经营眼镜生意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她曾被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她偿还租金,但是她却意外发现管理公司对商业南区的管理使用权限早已过期,根本无权租赁商铺。最后是以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公司撤诉告终。

  对于商户们反映的相关情况,记者尝试联系广州大学城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核实,但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时,记者发出的短信也仍未收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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