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含有烟草内容,未成年人谢绝访问

烟业智汇

零售户在线

微薰

手机版

您的位置:  首页 > 控烟频道 > 国内动态 > 正文

云南控烟:医院将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

2014年03月0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云南网报道 作者:
A+ A

    烟草在线据云南网报道    近日,云南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控烟履约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医院将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医生对门诊、住院病人需询问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该过程将纳入病历考核标准。此份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将助推云南省控烟工作迈入新阶段。对此,在近日召开的云南省控烟履约政策信息通报会上,控烟专家、法律顾问对此进行了解读。

  进一步强化

  医疗卫生机构控烟工作

  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常规工作和制度建设,各地各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并要有专兼职人员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不得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需按照规定张贴禁烟标示,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云南省卫生系统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白帆表示:“我们在过去的暗访过程中发现,在医院的小卖部仍然有出售烟草制品的现象,医务人员在楼梯间、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的抽烟行为屡禁不止,这些都是规定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必须在今后的控烟工作中大力强化。”

  控烟工作与

  医务人员工资绩效挂钩

  “为什么卖烟、吸烟在医疗卫生机构屡禁不止,是因为和医务人员的自身利益没有多大关系。”赵主任说。所以,通知规定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各级医疗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评优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医疗卫生机构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将控烟宣传教育纳入医疗卫生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工作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与绩效工资挂钩并关系到职位升迁,职称评定,评定不达标的将扣除部分绩效工资,以此来强化医务人员的控烟意识。

  着力落实

  将制度纳入病历考核标准

  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将其纳入病历考核标准,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对此,云南超轶健康咨询中心主任李晓亮认为:“人体的很多疾病都跟吸烟有关,但是在医院就诊时,除了呼吸科会涉及询问吸烟史外,其他科室的医务人员一般不会询问吸烟史。此次通知明确规定将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并纳入病历考核,可见卫生厅对吸烟危害健康的重视和控烟工作的力度。

  另外,赵白帆向我们介绍,目前省内绝大多数医院都没有设置戒烟门诊,病人戒烟完全靠毅力,反弹性很大,需要科学专业的方法治疗;因此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戒烟门诊,培养专业的戒烟医师,为吸烟病人提供科学专业的戒烟指导,这将有利于控烟工作的开展。

  加大宣传引导

  开展督导评估

  创建无烟环境,离不开宣传引导。因此,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在开展各种形式控烟宣传活动同时,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营造控烟的舆论氛围,吸引公众的支持和参与。

  为了确保实效,还需要开展督导评估。各级医疗卫生部门要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制定相应的奖惩,对于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各级禁烟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部门的督导、抽查和评估工作,确保控烟履约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热文榜

红云红河集团 合力图强 和谐致远
更多

视频

更多

专题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