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电子烟风行,如今更被爆出手表电子烟,让学校防不胜防,有教职员马上咨询询教育部意见,被告知若发现任何电子烟、手表电子烟的踪迹,初犯者父母将被传召到校,父母及孩子签署承诺书,即父母监督确保孩子不重犯;第二次犯规者,学生将可被停学不超过14天,屡劝不听者甚至将被逐出学校。
马来西亚社交媒体流传一段33秒的视频,显示一名少年从手表处取出钟表后放在唇边,随即喷出烟雾,并被网友揭发是手表电子烟的产品,要求父母及校方关注。
一名国民中学老师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透露,该视频流传后,校方第一时间咨询教育局指示,被告知若发现手表电子烟,一律以电子烟刑罚处置。校方已将讯息发布到学生家长的群组,提醒家长一起监督学生的行为。
据悉,根据马来西亚教育部于2015年12月1日发出的指示,学校禁止抽电子烟。
该指示由教育部(运营)副总监拿督阿末达祖丁发出信函阐明,学校是禁烟区,而教育部在接获多宗投诉后,严正看待电子烟入侵校园问题,因这不仅影响学生的健康,甚至会导致他们更敢于尝试吸食毒品。
对此,教育部禁止无论师长或学生在学校吸食电子烟,除了维护学校,避免学生沉浸在不良风气中受到影响,而学校除了禁止抽吸电子烟,也包括禁止携带、贩运、售卖、收藏、展示、散播、宣扬及刊登任何有关电子烟的讯息。
校方应该采取的行动,包括向学生、家长、教职员等汇报禁烟指示、校方也需向县教育及州教育局学生事务处提呈汇报会报告;将犯规的学生记录在案,而校方则被允许将电子烟充公;学生交由学校纪律委员会处置,校方必须依据程序将之视为严重罪行处理。
该通告也阐明,若学生犯规,校方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告知此事,要求学生宣誓并在家长的见证下承诺不重犯,家长也必须承诺将监督孩子,避免孩子重蹈覆辙。“若学生二度重犯,并带电子烟到学校,那校长可以在不影响公共考试下,决定让学生停学最多14天,以示告诫,再次重犯则将被逐出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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