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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主犯获刑,极大地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再次向不法分子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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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漳州消息 2011年11月21日,福建漳州城区局接到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通知,“8.27”网络案件主犯李某和张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8个月。
据悉,2010年8月27日,漳州市龙文公安分局与漳州市城区局联合行动,现场捉获犯罪嫌疑人赖某(已判刑)并查获假烟1513条。经专案组查实,李某在云霄多次购买假烟,雇请赖某运往漳州,伪装后再通过物流公司销往四川等地,李某在潜逃期间,又与张某合作共同非法经营包寄假烟生意,涉案总金额高达31562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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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南通消息 近日,江苏通州区烟草专卖局于2010年查获的“2·05”网络案件在当地法院审理,该案主犯陈某、吴某获刑。
2010年2月5日,南通市通州区局会同公安部门,在侦控经营“1·22”案中当场抓获“高某”上线陈某和吴某,依法在其店面、仓库等处及两辆五菱之光面包车内查获各类卷烟共计4614条。公检部门历经一年多时间的调查取证,现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被告陈某犯非法经营罪(案值:289175元)、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值:873207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六十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103元;被告吴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案值:551892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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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上蔡消息 10月26日,河南省上蔡县“5.24”网络案件主犯曹某被上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5月24日,上蔡县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销售烟丝、卷烟网络案件,涉案金额182万余元,案件涉及新疆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河南省四省区及省内6市。
案发后,曹某于7月7日被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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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对睢宁县烟草专卖局侦办的“12·12”销售加热卷烟网络案件进行了宣判,4名主犯最终分别获刑5年、5年、2年3个月以及9个月,同时分别被处以7万元、4万元、6万元和2万元不等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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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犯罪团伙在柬埔寨、老挝等国家订购假冒国内部分知名品牌香烟,运至越南囤积,后经广西钦州、防城、靖西等沿海沿边非设关地走私入境,再运往广东等地销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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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2日,天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天等“6.08”非法经营烟丝案庞某和、庞某财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庞某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判处庞某财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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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5·12”案件主犯的获刑,有力的震慑了不发烟贩的嚣张气焰,净化了辖区卷烟市场,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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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其伙同付某某销售假烟的行为。
上下线全部到案,主犯获刑十年以上
在奔赴河南抓捕高某某的同时,专案组根据前期经营掌握的情况,对付某某的下线进行了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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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楚天时报》报道
11月30日,记者从湖北阳新县烟草专卖局获悉,2013年“11.27”非法经营卷烟团伙案主犯获刑,主犯张德鑫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