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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湖南省宁乡县烟叶收购工作进展较缓慢,至9月1日为止,全县已有7个站点开秤收购烟叶,仅收购烟叶3972担,除大屯营烟草站外,其余各收购站点情况均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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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烟分级的目的是为了把不同质量的烟叶加以区分,使每个等级的烟叶具有相对一致的质量,以供卷烟工业企业选用。若同一等级包容的烟叶质量差异幅度过大,则不利于保持等级的稳定,从而使卷烟工业企业难以保持卷烟的产品质量。针对近年来C4L在烤烟收购中存在问题较多,烟农初分及烤烟收购时主观或客观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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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新发展的烟区,2012年是江西省崇仁县第二年种植烤烟,全县共有7个乡镇23个村109户烟农种植烤烟,签订合同种植面积4232.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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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烟草农业的快速发展,烤烟规模化种植和专业化烘烤程度的逐步提高,我国烤烟烘烤设备和装烟方式必须要随之更新换代。常规挂杆烘烤存在着编烟用工量大,烤房装烟密度小,耗能多等问题,经不能很好的符合现代烟草农业发展的步调,发展新型装烟方式显得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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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自2008年全国统一换发烟草专卖许可证以来,全国卷烟零售户持证总数明显增加,据调查分析已达500万户,无证经营户逐年减少,卷烟零售市场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在专卖市场监管中持证不亮证的情况屡见不鲜,怎么样让卷烟零售户规范亮证经营?这就是咱们专卖管理工作遇到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难题。经过对零售户规范亮证经营状况的调查,在此提出处理关于亮证经营的方法。
一、规范亮证经营的界定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卷烟经营者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准入凭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持证人应当将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正本摆放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因此亮证经营是零售户的一项法定义务。
市场监管过程中,所谓不亮证指零售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却不公开摆放许可证。不规范亮证指零售户亮证却摆放位置不显眼、不规范。这些行为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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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按照国家局散叶收购试点工作安排,湖南湘西古丈县局(分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局和省州局关于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整县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与湖南中烟公司开展工商深度协作,针对散叶收购存在的问题,完善了散叶收购设施建设,创新了散叶收购管理模式,大抓了专业化服务及烟叶分级培训,狠抓了散叶收购等级质量管理,散叶收购整县试点工作开展顺利,突显出了其独特的优势,不仅有效减少了烟农的用工,也减轻了行业的存储、保管工作压力,同时提高了烟叶等级质量,得到了烟农与工业企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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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引:当下,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双重考验下,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是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一个重要课题。近几年来,尽管我们党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对领导干部监督力度也不断加强,通过实施办事公开,实行阳光操作和效能监察等有效措施,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然还有一些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不正、消极腐败、违法违纪现象时有披露,甚至居高不下,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多数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力,这一点应该值得引起行业高度警惕和警示。当前,行业正在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这一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确保“532”、“461”品牌发展目标和“1+5”工作任务具体实现的关键时期,监督领导干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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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目前烟草商业企业QC小组活动开展的如火如荼,行业各单位越来越认识到QC小组活动是企业中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是职工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经验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相结合的重要手段。笔者就自己经验与理论认识,对当前的商业企业QC小组活动进行存在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取长补短,学习先进的经验,弥补开展QC小组活动的不足。
偏爱“创新型”课题,导致投入和产出的不平衡
目前小组活动选题和评比都更重视创新型课题的选择,评比本意是鼓励企业发挥创造思维,运用高度想象力,探索未知实现预期目标的重要手段,但在实际基层单位活动的落实可能就走了样。
2006年2月,中国质量协会质量管理小组工作委员会在《关于转发“创新型”课题QC小组活动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中对这个问题作出了较为详细的指导和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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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南自2005年开始启动烟叶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体验深刻。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程序复杂,涉及面广,从行业内部的立项、审批等前期决策到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审计、验收、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等,每个环节均影响着项目实施与效益的发挥。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监理、审计等环节均有国家的相关标准可依,各操作流程已经发展成熟,只要加强监管、按规执行,项目的实施可顺利进行,并及时产生效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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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专稿 本文针对在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求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行政许可相对人的利益,提高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水平。
一、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的《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等业务的,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由此可见,公民、法人或是其他组织要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必须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此外,《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还在第14、16、17、18、26条详细规定了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烟草专卖零售点应如何布局以及不予发放烟草专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