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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国际旅游岛商报》报道 广东男子林某汕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仍予以销售,销售金额共计10万元,数额较大。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认为,林某汕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近,林某汕被判刑。
林某汕1986年生,无业,住广东省陆丰市潭西镇。因本案于2011年11月18日被逮捕。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5月,林某汕经朋友介绍认识了陈某祥(已被判刑)。于是,林某汕为陈某祥提供假冒商标及伪劣卷烟货源。林某汕联系“阿龙”(具体姓名及地址不详)购进假冒商标且伪劣卷烟后,通过(鑫)金鹰物流公司从广东省佛山市托运至海口市的(鑫)金鹰物流公司。然后,将经过伪装成配件的假冒商标及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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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大新消息 2012年11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5000元。
2010年5月份以来,黄某在未经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与越南不法烟贩交易,购进“黑烟”、“黄烟”、“红西贡”、“腾龙”等品种卷烟1156条,然后销售给当地的土特产店或在其经营的“XX越南特产总汇”店内销售给过往游客,从中牟利,涉案卷烟价值人民币57081元。2011年7月9日,大新县烟草专卖局会同公安机关在被告人店内现场查获“AROMA”、“THANGLONG”、“ETX”等五个卷烟品牌共184条,价值人民币6765元。非法经营卷烟价值共计人民币6384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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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近日,湖北省建始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两起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卷烟案件,被告人向峰(化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将所得赃款30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1年8月23日,向峰受他人指使,与其雇请的驾驶员陈浩、李治(均为化名)驾驶一辆大货车运输假冒伪劣品牌卷烟共计达5637条,销售金额达94200元,至江苏省常熟市销售给福建省某村村民李龙(化名)(已另案处理),李龙当即给向峰30000元。当日,向峰将卷烟交付给李龙后,被常熟市烟草专卖局当场查获,次日常熟市公安局将向峰收取的30000元予以扣押。
2011年9月30日,向峰被取保候审。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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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皖东晨刊》报道 抓住小偷后不报警,反而以报案抓人相要挟,要敲诈小偷50000元,最终,小偷无奈的给了被盗女店主5000元。这件稀罕事的最终结局是:近日,安徽蚌埠市怀远法院以被告女店主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0000元。
据怀远法院法官宋海灵介绍,2012年4月29日8时许,怀远县城关镇无业人员孙某,跑到涂山风景区陈郢村陈某家的烟酒小百货商店里,趁着老板娘陈某不在,偷了店里一条价值88元的“红黄山”香烟。谁知道偷到香烟后,孙某没跑掉,被女店主陈某抓住后,偷到的香烟也被追回了。
此后,陈某没有报警,反而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相要挟,找孙某索要50000元钱。被逼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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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11月22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宁化“1•12”生产销售假冒卷烟案的聂某金等4名犯罪嫌疑人员分别被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判处被判1年6个月至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1年1月12日,烟草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宁化县城郊乡巫高村萝卜窠一出租民房内有人非法生产卷烟。1月15日,宁化县局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县公安局的协同配合下,在宁化城郊乡巫高村萝卜窠捣毁该窝点,现场查获非法生产烟支355斤、烟丝3338斤、烟梗1550斤、烟丝下脚料162斤、滤嘴棒9件、纸箱265只、水松纸104盘、14-22型卷接机一套,同时抓获嫌疑人4名,至2011年1月停产被查获为止,共生产了8个品牌伪劣卷烟,价值约250万余元。
负案潜逃的聂某金等4名犯罪嫌疑人于当年10月陆续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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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11月23日,福建省宁化县局收到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宁化“9.01”生产假烟案云霄籍主犯张某成被判15年有期徒刑,并处200万元罚金。
2010年8月18日,烟草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宁化县治平乡高峰村有人非法生产卷烟。9月1日,由三明市局、市公安局成立了“901”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前期经营和侦查。10月20日,宁化县局在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行动技术支队、县公安局的协同配合下,在宁化治平乡高峰村捣毁该窝点,查获非法生产烟支4.8万斤(每件20斤),纸箱、柴油机、三相交流同步发电机等其他涉案物品及原辅材料,并当场抓获嫌疑人7名,其中云霄籍主犯张某成漏网。2011年8月17日,根据信息情报网络,宁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在云霄警方的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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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福建南安一女子郑某为赚取加工费,于2012年2月雇佣三名女工在其位于南安市溪美街道崎峰村的家中加工、包装由一云霄男子提供的散支七匹狼、石狮等假烟。11月5日,南安市局从南安市人民法院获悉,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
2012年2月27日,南安市局会同市打假办人员查获该加工点,当场缴获成品假烟304条、散支假烟14箱,价值8万余元,现场抓获3名嫌疑人员。南安市人民检察院于2012年8月30日对郑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未经烟草专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生产假冒烟草制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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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11月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对宁化“9.05”非法经营案作出一审判决:8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1年10月31日零点,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三明市公安局、三明市烟草专卖局统一指挥部署下开展“秋猎二号”96专项行动。宁化公安、烟草联合在宁化县破获一非法收购烟叶走私网络案件,抓获嫌疑人11名,查获烟叶仓储窝点4个,捣毁打包窝点31个,缴获烟叶打包机15台,切烟丝机1台,现场查获烟叶8000余公斤。宁化县公安局以“宁化‘9.05’非法经营案”立案侦查。
2012年8月6日,宁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中8名犯罪嫌疑人向宁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健、罗某云、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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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沭阳消息 日前,江苏沭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22”非法经营卷烟案,被告人毕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被告人毕某在未取得烟草经营许可证、烟草准运证的情况下,在山东某地购买四个品种卷烟779条,于2011年2月22日夜自驾轿车将上述卷烟运往常州销售。沭阳县局获此情报后,迅速组织稽查人员在途径京沪高速的沭阳段设卡拦截。在交警人员的配合下,现场查获该批真品卷烟,价值935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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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李某丰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刘某勇有期徒刑六年七个月,黄某、黄某虎、李某有期徒刑十年,同时处以五被告人相应的附加刑。
与许多抢劫案件作案动机一样,本文的五名被告人都是90后,因为手头没有钱难以支付日常的开支,所以李某丰和刘某勇提议去“搞点钱”花。这一提议得到一致同意。说干就干,2011年11月某日深夜12时许,五人骑着摩托车沿着顺外路寻找作案目标,发现顺外路与上海路交界的一烟酒店还在营业。他们觉得这家烟酒店是个不错的作案目标。踩完点五人随即就回到住。次日凌晨1时许,五人再次骑摩托车来到该烟酒店附近,果然烟酒店还没有打烊。五人躲在暗处观察好久,发现这家烟酒店只有一名女店主看店,比较容易得手。李某丰、刘某勇给另外三人分派任务妥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