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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真正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广大卷烟零售客户特别是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零售户,要理解支持配合烟草部门工作,确保这一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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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2021年6月18日,据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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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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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双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和“创文”行动,深入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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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周边群众发放普法宣传册,解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禁烟的条例以及宣传“12313”举报投诉电话;积极发动学校周边居民、家长、老师共同加入到“无烟”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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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将电子烟从网络销售渠道下架。2020年10月,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明确提到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均属于违法行为。在电子烟行业规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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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守护成长”社会责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加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在粤东,潮州市烟草专卖局深化执法协作,加强与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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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布局规划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当结合当地实际进行适时评估、动态调整。如新《细则》将幼儿园周围纳入到限制办理烟草零售许可证规定中,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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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情况联合开展了多次的集中检查和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开展了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并与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建立了市场联合管理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部门年终考核当中,极大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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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卷烟市场秩序。图片来源于网络监管三:无证经营行为当前,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深入贯彻,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的烟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