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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性化”办理专卖许可证点赞

2015年11月13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魏洪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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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背景:某地区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过程中,打破了卷烟零售网点设立和数量多少必须与当地人口数量成正比的不合理规定,在坚持卷烟零售网点设立数量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来实施,又能够真正符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人口密集程度、消费条件优劣的区域,采取更为人性的手段来为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卷烟零售业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此举应当引起我们更深的考虑,这样做,可以有效化解新增卷烟零售网点的设立与网点布局要求之间矛盾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从而使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更为切合实际,对于卷烟零售市场运行起到了有效的推动作用。

  众所周知,多年以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都按照极为严格的程序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在个别地区出现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难的现象。特别是近几年,随着个别地区对卷烟零售网点设立与布局更为严格的要求,其没有在充分考虑本地实际情况的情况下,一味的控制许可证办理数量,这就使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的流程与要求十分僵化,不符合个别地区卷烟零售市场运行需要,也无法真正确保整个卷烟零售网点的设立与而已更加科学、规范、合理。使得卷烟零售业户在办证过程中呈现出“一证难求”的不利局面,许多卷烟零售业户只能“望证兴叹”,苦于无法获取卷烟经营的资格。

  一、个别地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存在的突出问题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是卷烟零售业户获取卷烟经营资格并且能够从事卷烟经营业务首要条件,能否拿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也就意味着业户可否开展卷烟经营活动。个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以及执法人员却没有充分认识到许可证办理工作的重要性,其在开展此项工作时态度消极,只是简单的按照程序与要求来办理,没有充分考虑到业户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要。更有甚者,个别专卖执法人员以卷烟零售业户或网点数量超出相关规定的数量来拒绝为其办证。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成了一道业户不可逾越的障碍。

  首先,个别专卖执法人员以执行规定严为由,拒绝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无论是新增的卷烟零售业户还是需要新变更许可证的卷烟零售业户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渴求是可想而知的。尽管如此,个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办理零售许可证时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与不足,特别是个别地区出台了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相关规定,要求卷烟零售网点设立需要符合网点布局要求,并且规定了人口数量以及卷烟消费情况是设立零售网点的重要依据。这种情况下,个别地区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以及专卖执法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到业户的实际情况,拒绝了申请新办或者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业户的请求,使之不能及时获取卷烟经营资格,无法开展正常的卷烟经营活动。实际上这种做法具有其片面性与不合理性,一方面,从微观的层面来讲,卷烟零售网点的设立绝不能单一的取决于人口数量的多少来作为依据,应当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区域、不同地段、不同环境、不同消费能力等各种因素来确定卷烟零售网点的设立。另一方面,从总体情况来看,我们烟草企业所开展的卷烟经营行为也属于参与市场竞争的行为,其也应当遵循市场运行需求与发展规律来开展。企业绝不能以硬性规定的办法来人为限制卷烟零售网点的数量,更不能人为地影响到业户开展卷烟经营活动的需要。因此,烟草企业以人口数量多少等因素来控制卷烟零售网点设立的规定是值得我们烟草企业商榷的。

  其次,个别专卖执法人员以办理流程多为由,拖延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诚然,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流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其主要涉及到申办的时限、审核步骤、提交材料以及相关的手续等。其中既涵盖了申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象需要提交的各类材料和证明,还需要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现场察看、材料初审以及逐级批复等流程。在实际的办证过程中,有个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存在消极思想,工作态度不主动,“等、靠、拖拉”现象个别存在。当业户提出办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之后,个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履行程序时,没有按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敷衍塞责作风表现严重,工作开展进度迟缓,并且对于业户能否办理许可证不告知、不解释、不答复。直接导致不能够及时为业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这种情况的出现,使得业户只能地无奈与煎熬中等待顺利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三,个别专卖执法人员以办理证件难为由,产生了不和谐的现象和不妥当的做法。

  一直以来,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始终要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其在组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实施专卖管理与执法过程中,坚决要求全体专卖执法人员必须杜绝影响烟草专卖执法形象的“吃、拿、卡、要”等行为,并且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与管理办法。尽管如此,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个别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开展烟草专卖执法时依然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规范行为,直接影响到了良好烟草专卖执法形象的树立。特别是这种情况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方面也有所表现。个别专卖执法人员以上级有规定、许可证证难办等诸多因素为借口,为业户缓办证、慢办证。更有甚者,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人情证”、“关系证”等办证违规违纪行为。

  二、“人性化”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需要把握的环节

  烟草行业属于专卖执法与市场经营一体化发展的特殊行业。姑且不谈市场经营方面的内容,单就烟草专卖执法来说,其有着较强的特殊性与强制性。因此,某地区对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所采取的“人性化”措施,既不能忽视办理许可证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也决不意味着是无原则的为业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其应当是有条件的,是在认真执行和落实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行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办理的公正性、合法性与合理性。

  1、“人性化”办证是以遵循法律为前提的,这是规范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重要基础。

  任何烟草专卖管理部门都是以履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定为条件,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与责任。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必须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是执法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是“人性化”办证方式也必须坚持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其应当在法律条款规定的框架内来进行。任何与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办证方式和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也是法律法规绝对不允许的。我们烟草专卖执法部门以及执法人员应当进一步明确这项要求,正确区分“人性化”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与法律法规规定之间存在的差别,绝不能使“人性化”办证与烟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而我们所提及的“人性化”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仅仅是在细节的层面来进行调整与转变,考虑到更多的实际情况与经营现状等因素,从而,使得许可证办理更加实效化,符合实际发展需要,推动整个卷烟零售市场运行更加规范科学。

  2、“人性化”办证是以均衡发展为要求的,这是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重要条件。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意义十分明显,其直接决定着卷烟零售网点的设立与布局,是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控制与掌握卷烟零售网点布局与变化情况的重要“法宝”。同时,卷烟零售网点的设立与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卷烟经营活动的开展。我们基层卷烟经营企业在开展卷烟营销、入户走访、电子订货等营销时,必然要考虑自身所承担的运行成本,这其中既在卷烟送货人工与车辆等投入的成本,又有客户经理营销服务投入的工作量和劳动强度。如果零售网点设立较多,布局不合理的话,那么只能会使得业户之间的竞争加剧,经营效益减少,容易产生恶性竞争等突出问题,而且还将增加企业的成本投入,降低企业经济效益的取得,并且还会使得客户经理等一线人的工作量与劳动强度大幅度增加,其只能呈现出高投入低产出的状态。企业出于这些原因的考虑,必然要高度重视零售网点的设立数量与合理布局,其既要合理控制企业自身的成本投入与消耗,还要注重切实满足卷烟零售市场消费需要,更为有效的维护卷烟零售网点的切身利益。

  3、“人性化”办证是以科学合理为原则的,这是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关键所在

  一般来说,从事烟草专卖管理和卷烟营销的人员都知道,卷烟经营效果最为理想的是地处主街道和繁华路段的业户,这类业户经营规模较大,消费环境较好,消费群体较为稳定,属于卷烟消费密集区域,这种情况和条件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考虑适当增加卷烟零售网点设立的数量,凡是符合卷烟经营条件的、没有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杜绝几种类型办证的业户,应当及时按照相关流程与要求为其办理许可证,使其获取从事卷烟经营的资格和条件。距离较远、地处偏远地区、经营条件相关较差的业户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受理其申请的同时,在充分听取辖区客户经理意见的基础上,应当重点考察和审核其是否符合办理许可证的必要和条件,如果其所处环境较差,零售网点过多,难于维系经营的话,专卖管理部门应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得到其理解和认可的基础上,使其较为充分地认识到自身的经营条件和面临的经营形势,真正更为慎重的申办许可证。从而,真正使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更加符合当前卷烟零售市场运行实际的需要,真正做到网点设立与布局更具实效化和“人性化”。

  4、“人性化”办证是以及时效能为手段的,这是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具体表现。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办理有其法定的时限、流程和规定,这就要求我们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必须严格遵守规定和要求,依法为申请办证的业户履行办证手续。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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