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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广告法》搞好卷烟销售

2015年10月23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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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最近,工商局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烟草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便于更好的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作为零售户,我店积极配合上级前来指导检查,并积极参加市里举办法律法规培训,还重点学习了《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引导零售户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利用政务网、电子显示屏、横幅等载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了全体市民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通过一系列举措将《新广告法》实施工作又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我们广大的零售户们认真学习了“四禁止”规定,即禁止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篡改审批内容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以品牌传播等方式变相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逾期发布或不按规定和要求发布户外烟草广告行为。

  这次工商部门协同城管、烟草专卖等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了监管合力,加强宣传,认识到位,提高了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加强户外广告审查把关,严禁户外广告含有烟草宣传内容和变相含有烟草宣传的内容。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市民对创卫工作的认识,通过日常监测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市区的含烟草公益广告基本上得到了有效的规范,未发现一起擅自发布烟草广告的行为。

  《新广告法》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在公共场所发布烟草广告。自从《新广告法》实施以来,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积极配合《新广告法》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在店里店外张贴关于未成年人禁止吸烟和吸烟有害身体的一些温馨告示和标语,规劝那些中学生不要过早接触和购买烟卷。积极配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积极面对当前竞争激烈的零售市场,面对严峻的控烟形式,采取积极促销,大胆创新的经营理念,把店铺的卷烟销售保持一个良性的循环,取得良好的成效。

  除了搞好宣传以外,还要做到店内的设施齐备完善,做到店面摆放整洁有序,并增加一些新品展示,多增添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品牌以及符合大众口味的品牌香烟,使他们毫无顾虑愿意前来购买。及时跟顾客零距离沟通,在和顾客亲切交流之中加深顾客对各种卷烟品牌的了解,并从交谈中发掘哪些产品销量好,平衡利弊,绝不囤积货物。不仅让顾客发挥了参谋作用,也增加了店里的卷烟销量。

  自从学会开通微信,利用平台在我的微信朋友圈里也经常有许多烟民朋友在网上选购自己喜爱的香烟。只要有新的品牌上市,我就第一时间在朋友圈里发放图片和转发《烟草在线》里的一些烟草有关的知识,让这种无声地广告带给需要的朋友们,让他们不出家门便可享受零距离的服务。我的微信烟民只要动手轻轻一点微信微烟圈,或是一个电话即可买到心仪的香烟。

  要想生意做的好,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不能变,经营要守信,价格要合理,做到童叟无欺,不搞价格欺诈。这样一来,不受金融危机的干扰,不管市场如何变化,我店的经营销售一直稳步上升,不仅得到同行的赞许,也为自己的店面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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