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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市政府加强烟叶收购专卖管理工作

2013年07月23日 来源:烟草在线百色消息 作者:潘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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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百色消息  为做好全市烟叶收购工作,维护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近日,广西百色市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了《关于加强烟叶收购专卖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烟叶属国家烟草专卖品,国家对烟叶实行计划种植、合同收购的专卖管理制度,凡在百色市辖区内生产的烟叶,必须经自治区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当地烟叶收购站(点)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烟叶。市内调拨运输烟叶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调运单或相关手续。严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叶。

  《通告》要求:严格实行凭种植收购合同交售、收购烟叶制度,强化“入户预检”、全面实行“约时、定点、定量、定部位”、“编码封闭验收”等收购制度。收购必须严格执行烟叶国家标准、国家价格政策和自治区、百色市的有关收购政策,不得提级提价、压级压价或短斤少两,严禁收“人情烟”、“关系烟”。

  《通告》强调:产烟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烟草、公安、公安边防、工商、财政、运管、质监、税务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打击非法倒卖、贩运烟叶行为,依法维护烟叶收购秩序。

  《通告》声明:对非法收购、运输烟叶行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破坏烟叶收购秩序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姑息。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协助查处违法收购、运输烟叶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通告》的发布,体现了百色市人民政府对我市烟叶生产、收购工作高度重视,为我市烟叶生产可持续性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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