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红塔消息 近日,红塔集团楚雄卷烟厂被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评选为第十三批省级文明单位。
多年来,在云南中烟、红塔集团和楚雄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卷烟厂始终坚持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和生产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全厂营造出团结和谐、风正心齐的良好氛围,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楚雄州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楚雄卷烟厂在物质文明取得长足进步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也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先后荣获了“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楚雄州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企业”、“楚雄州捐资助学先进单位”、“楚雄市‘门前三包’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自1996年获得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至今,楚雄卷烟厂已连续16年保持“全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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