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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杂货店老板收购赃烟被判拘役五个月

2012年06月25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作者:杨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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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光明网报道  6月21日,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尧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陈汉尧在洋浦港区夜市开了一家杂货批发商行。2012年2月21日凌晨3时许,几名年青人到店里兜售香烟。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些香烟来路不明。陈某尧也查觉到了,但仍以低于市场价10—20元每条的价格收购了这批香烟。陈汉尧共付给这批年青人香烟价款7600元。这批香烟如按市场价销售出去,可以比正常途径进的香烟多挣一笔。然而,陈某尧的如意算盘落空了,这批香烟还没销售完,警方就找上门来了。原来,警方在侦察洋浦五山街华通商行失窃案中,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顺藤摸瓜找到了陈某尧。结果,不仅香烟被追缴,陈某尧也被刑事拘留。本以为是送上门来的横财,不料财未到手,却把自己折腾进了拘留所,陈某尧后悔不已。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尧明知是他人盗窃所得香烟仍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案发后陈某尧积极组织家属代为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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