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近日决定,将每年12月2日定为“交通安全日”。 交通安全日的当天,记者在北京的个别十字路口对机动车避让行人情况进行了采访,结果发现,个别司机不仅不是避让行人,遇红灯时,甚至将车停在斑马线上,阻碍了行人的通行,当记者将摄像机镜头对准路口斑马线进行拍摄,司机们看到了有人拍摄时,各个又都停得规规矩矩。据了解,深圳市对在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如果机动车不予避让,处罚500元,扣2分,记者在深圳街头采访了一些司机,司机们表示,开始时是个适应的过程,时间长了就成为了自觉行为。(12月2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现实中,在斑马线上,不是机动车避让行人,而是行人左躲右绕地避让机动车,行人在过斑马线时,要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太多的司机对斑马线是熟视无睹,根本就没有避让行人的意识,更没有形成自觉行为,斑马线上演绎的是争分夺秒,机动车如此,行人如此。“中国式过马路”、“组团式过马路”,凑够一撮人就紧急通过,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给过马路的人造成一时的心理压力,以人多势众的方式抵御机动车的威胁。造成如此局面,归根结底还是执行不严,违法成本低,难以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和身体力行的遵守,守法意识淡薄,根本就没把这条法规牢记心间。
当摄像机镜头对准斑马线时,司机就能规矩地避让行人,对遭到几次500元的处罚,被扣2分时就有了意识,慢慢地成了自觉行为,说明人们不是不懂法,而是不守法。据统计,我国两亿多人拥有驾驶证,八成的交通事故源于交通违法,斑马线上的“争夺战”硝烟不散,交通事故就会时时上演。两个多亿,又都是行人,又都是机动车驾驶者,如果这两亿多人都能做到避让行人,都能遵规行路,我们的交通状况就会大有改变,交通事故就会大为降低。
重处之下出规矩,深圳市的做法不妨一效,要让人们深刻牢记,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斑马线是安全线、生命线,敬畏斑马线就是敬畏尊重生命,遵守交规是安全行车、行路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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