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于1950年9月的《中国烟草月刊》第4、5期合刊,刊登了东北区私营卷烟工业代表黄少明的发言材料,对私营卷烟工业的现状及面临的困难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我关于东北区专卖实行过程中,就沈阳市所感到的专卖成绩和私人烟厂存在的问题,愿意在这个大会上,作个报告。
在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后,在私人烟厂,一时颇称活跃,陆续开业增至9家之多,虽属规模较小,但一时间,业务状况,均有可观,同时全市有手工卷烟千余家,更有私制冒滥商标,随处皆是。平津解放后,交通逐渐恢复,一般投机行商,纷纷向沈阳运输盘纸,充斥市场,价格紊乱,品质不齐,烟叶商人到处囤积居奇,操纵价格,各制造烟厂,竟感到成本不能精算确定,成品推销亦逐渐困难。
于1949年3月成立专卖机构,掌握以下各项工作:
一、原材料
专卖机构成立后,对于原材料,迅速正确的合理掌握,盘纸统筹统销,无论国公私营,均由专卖局统一价格,由各厂商备价领用,市面散在的纸盘,由专卖局收买,不能私自买卖,因之商人亦不再作投机思想,烟叶一项为了照顾厂商的便利和产烟农民的利益起见,不作统筹统销办法,准予自由交易,但以命令规定出烟叶等级和价格,不能随意增减,因之主要原材料规定明确,厂商对于原材料可以解决了。
二、卷烟价格
专卖前,各厂商卖烟价格,向来是核算成本和制造利润以外加上税金,各厂商制造利润不等,因之品质价格互有上下,造成竞争市场现象。专卖后,各厂商出品,呈报成品价格由专卖局审核,配合其他各厂出品比较确定价格,不使有竞争现象;同时规定出专卖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无论厂商批发和小卖,均须遵守价格,明确规定出合法利润。
三、卷烟商标
专卖局鉴于各厂商出品商标,数目较为复杂,遂明确规定,按各厂设备条件,规定出商标数目,并随时领导监督,保持品质,减低成本,以求销路之发展。
四、推销办法
专卖当时,各区商出品,按每月生产数目,报告专卖局,由专卖局统销,各批发商到专卖局购领,专卖局将税金和专卖利润扣下,随时将成本和制造利润发给厂商,但至1949年7月间,因销路迟滞,有出厂商交足税金和利润以后,自由向批发商按赊购办法推销,定期或卖出后交款。
五、卷烟限制出入口
专卖局为了掌握卷烟价格,稳定市场,东北区卷烟,限制东北地区销售,同时限制外区卷烟入境,免去造成竞争市场,而影响了生产。
六、取缔手工卷烟和加强缉私工作
东北地区,手工卷烟,随处皆是,粗制滥造,价格紊乱,影响税收,专卖局决定对于所有手工卷烟者,加以取缔,扶植机器卷烟的发展,同时对于私造卷烟者加强缉私工作,于1949年6、7月间,手工卷烟,彻底取销完了,私造卷烟亦无存在者。
私营烟厂在专卖后存在的问题:
私营烟厂,于解放后,一度活跃,然而不久又感到业务缩减,普通现象不能发展,以致又有数家厂商的倒闭废业,主要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几项:
(一) 资金周转困难
按沈阳推销情形,自1949年夏季,因为一般购买力薄弱,销路遽形迟滞,更兼各批发商资本微薄,无力佃办,各厂商为了推广业务,不得不采取赊购办法,由厂商先佃交百分之一百五十的税金和专卖利润,连带成本,一并计与批发商销售,定期或卖出后陆续交款,如此办法,厂商在制造当时须准备原材料,占用一部分资金,制造后更须佃交税金利润,究竟若干日,可以收回,尚无把握,因此占用资金较多,厂商资金有限,周转遽现困难。
(二)定期价领盘纸的困难
专卖局为了掌握原材料,所有各厂商应用的盘纸,须于每月初,按一个月的需要数量,一次购领,不能随时灵星领购,因此各厂商在月初即须准备资金,有时因资金不足,不能购领,过期尤不可能,因之有因没盘纸而停工影响了生产。
(三)销路不正常
各厂商制成品,销路不能正常,生产不能确定,因之造成劳动力过剩现象,经费也随之不能作精确核算。
(四)私营厂商今后的希望
根据以上各项情形,一般私营烟厂,普遍的困难,对今后的希望有以下几项:
1、记账纳税
关于税金和专卖利润,乃是转嫁税性质,厂商预先佃付增加了很大的负担,拟请准予记账纳税,限期一个月结清,厂商资金,尚可周转,准备其他原材料。
2、请求变更领购盘纸办法
希望今后购领盘纸,不必限制定期,准许随时领购,如能准许厂商自己采购,由专卖局发给证明,尤为便利。
3、确定生产任务统一推销
希望今后对于推销问题,由专卖局统一掌握,确定厂商生产任务,交由专卖局负责推销,厂商可以作有计划的生产,对于生产前途,尚有发展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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