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萨尔图区居民刘先生向记者反映,在萨尔图天桥上,有一名号称“老烟”的男子常年摆摊出售“县城烟”。
4月3日15时许,记者来到了天桥,看到一名50多岁的男子坐在一个板凳上,身前的空地上摆放着各式香烟,多是已经很长时间被禁止在大庆出售的老式香烟。
交谈中,记者得知该男子姓杜,就是传说中的天桥“老烟”,在这儿卖烟已经两年多了。他告诉记者,红金龙40元一条,红梅50元,牡丹120元。
“这些烟我怎么没在大庆见过呢?”记者问道,“这些烟是‘老烟’了,大庆不给,也不让卖。”看出记者不懂行,男子开始介绍起来。“那你是通过什么渠道弄来的呢?”对方表示,自己当然有“特殊”的个人渠道,他的某位亲属是位“高人”,可以在外地烟草局搞到这类烟。
记者声称自己刚刚开了一家小超市,想进点这类外地烟。“这不是假烟吧?”记者问道。“不是!你看,这都是打标的。”说完男子拿起一条“老芙蓉”,用手指指向烟标的位置。
“我这儿都是靠回头客,让胡路的、龙凤的、卧里屯的、新村的许多店都在我这拿货。”男子继续推销道。“我想多进点儿,你有吗?”记者小声地说道。对此男子胸有成竹地表示,只要能说出数自己就有,自己的“仓库”离这不远,如果现在交钱可以直接去取烟。
“老烟”告诉记者,初次进货,可以选择多种品牌凑成几条,回到店里每种品牌拿出两盒,时间长了便可以吸引顾客,尤其是老年烟民。
随后,记者联系到烟草局稽查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没有固定经营场所、没有固定法人、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是不允许以摆地摊的形式随意售卖香烟的。
另外,像这种通过个人渠道从外县进购香烟也是不允许的,在有烟草售卖许可证的前提下,法人要到规定的烟草专卖局进购香烟,才可以进行销售。
而对于个别小超市,如果发现出售外地烟,核实情况后,烟草局稽查科有权对未在规定的烟草专卖局进购的香烟进行没收。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