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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抽烟那点事【图】

2014年08月13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宁海新闻网编辑整理 作者:林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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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朋友徐君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把头转向我,苦恼地说:“唉,我这烟就是戒不掉。”

  我笑笑说:“其实你不是戒不掉,只是不想戒而已。”

  真正想戒,世上没有戒不掉的东西。烟不是生活的必需品,它不是食物也不是日用品,没有人会因为不抽烟就活不下去。

  烟的发明和使用,充分说明人是一种喜欢找虐的动物。据说烟最早是印地安人发明,他们在丛林里闲得无事,就卷一些树叶抽着玩。不幸的是,他们从中找到了乐趣。更不幸的是,欧洲人到美洲大陆来抢地盘时,看到当地土著嘴里吞吐的烟雾,居然毫不犹豫地学习并带回欧洲推广,从此烟全面进入人类社会,并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有过抽烟经验的朋友都知道,刚开始抽烟的感觉很不好受,不但抽的时候呛,而且抽完后头昏脑胀。不抽上一年半载,很难会上瘾。现代医学的研究又表明,抽烟可导致七十多种疾病的诱发概率升高,并导致寿命减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似乎都是“no zuo no die”的蠢事,但依然有那么多人义无反顾地迷恋它而不愿自拔,这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

  经过几个世纪的传承,烟的功能已不仅仅供人们排遣苦闷无聊或用来装酷,它还是男性社会重要的社交工具。陌生人变为熟人,往往是从一支烟开始。当你毕恭毕敬给别人敬上一支烟,对方如果很顺利地接受,此时彼此的好感系数上升,接下来要谈的事就变得容易得多。事实上,如果一个人会抽烟,他一般不会拒绝别人递过来的烟。这是烟民之间的一种默契。我不知道烟为何只流行于男性社会而没能在女性世界得以推广,如果女人们也都抽烟,那男女之间的纷争就会减少很多。试想,如果一对夫妻在吵架,剑拔弩张,这时候如果给对方递支烟,两人坐下来先抽支烟缓缓劲,架还吵得下去吗?又如,男女第一次约会,双方都有些矜持,找不到互动的话题,这时先敬支烟,在烟雾袅袅的和谐氛围下,双方倍感亲切,何愁好事不成。

  对烟的使用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智慧,用得好可以事半功倍,用不好就会得罪人。早年在某公司工作时,有一次一位公司领导来到工地现场察看,他挨个给在场的几个人递烟,在我左侧的人接到烟后,我恭敬地伸出双手准备接烟,想不到他跳过我把烟递给我右侧的一个人。见我伸出手,他装出很惊诧的样子:“林备军,你也会抽烟?”众目睽睽下,我讪讪地收回手,臊得恨不能找个地洞钻下去。他却也不给我补一支烟。尼玛,我在他手下工作了一年多,明知道我是会抽烟的,居然还当场给我难堪,这不是赤裸裸的拉仇恨吗?十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他当时那略带嘲讽的表情。前段时间听说他投资失败亏了不少钱,听到消息的那天晚上,心胸不太宽广的我多喝了二两烧酒。我把这个往事说给会抽烟的几个朋友听,不想竟得到他们的共鸣:他们不记得谁给他们敬过烟,但对一些故意不敬烟的人,却记得清清楚楚。个人觉得,这大概是烟场最大的忌讳了——在你要分烟的场合,就要给在场的每个人分到,切不可因身份贵贱来决定谁有烟谁没烟,否则,哪天你不幸落难时,别人就会多喝烧酒。

  在社交上,往往细节决定成败,因为社交本身就是靠一连串微妙的言行举止来完成的。烟既然是一种重要的社交工具,在使用上就有诸多讲究之处。上述的分烟“均贫富”原则,内在的实质是表明你对在场每个人都尊重,一视同仁。由此会衍生出其他一些细节:你在分烟前,最好先预估下自己口袋里的烟够不够分,如果烟少人多,那最好不要分,省得产生厚此薄彼的麻烦。如果有重要人物在场一定要分,那你在讨好完重要人物后,余下的烟要按先疏后亲的原则来分——生疏的人要建立感情,关系亲近的不会计较你的一支烟——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须把剩下的烟全部分出去而不能给自己留一支。这是人们最容易忽视的一点。很多人在分烟时发现烟不够,最后一支往往会留给自己,这容易给那些没分到烟的人留下不好的印象,认为你是一个自私和没眼光的人。为什么说他会认为你没眼光,原因很简单: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最重要的,李某某那个瘪三都分到烟而我没有,你这不是有眼无珠吗?

  另外,敬烟的方式也有奥妙。一般来说,对尊者或长辈敬烟,为显示恭敬你要双手把烟奉上,过滤嘴朝向对方,烟头向下整支烟呈45°角送到对方面前,另一只手拿好打火机,在对方接烟后就迅速点上(给烟不给火,纯属调戏我)。打火机的位置放在对方嘴唇前方略偏下位置,距离嘴唇约5到6公分,远了点不着,近了容易烧到嘴。整个过程要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如动作衔接不够流畅,那说明你拍马屁的功夫还需勤加锻炼。对一般的熟人则可以轻慢点,拿着烟递过去就行。对很熟的朋友,则可以直接扔过去。注意,必须是真正要好的关系,才可以扔烟,对一些半生不熟的人如果也用这种方式,那不是敬烟,那是拉仇恨的另一种方式。

  我曾经是抽烟的,读中专时就已学会,大概有十年烟龄。九十年代初港台明星风靡大陆,男明星的造型大多是四分头、高腰衫、萝卜裤、墨镜,然后嘴上再叼支烟,简直酷毙了。琼瑶小说的男主人公,身上也都有淡淡的烟草味。荷尔蒙提早绽放的我,岂有不模仿的道理。在烟雨蒙蒙的傍晚,叼支烟坐在宿舍窗口,看穿白裙子的女同学由远及近……个中况味,非亲历者不能意会。工作后,我在抽烟上更加肆无忌惮,平均一天要抽两包左右。由于条件有限,我珍惜每一支烟,抽时都是直接吸入体内,毫不浪费,不像很多假烟民,只含着烟在口腔里咂巴。那时我每天起床前,必须先靠在床边抽支烟才肯穿衣服。为避免每天倒烟灰的麻烦,我用黄桃罐头的玻璃瓶做烟灰缸,这样基本上每星期倒一次就够了。

  我是偶然的一个早晨想到戒烟,之前没有任何思想铺垫。烟抽得多了,难免有痰。那天早上醒来,觉得喉咙不舒服,连吐了三口痰。这三口痰形态饱满、色泽金黄,代表了我吐痰史上的最高成就。我有浓痰恐怖症,以前在公共场所看到别人吐的痰,会恶心一整天。怔怔看了它们良久,想到以后每天要和它们相伴,心里突然一阵悲凉。那天早上我破例没有在起床前抽烟,并决定戒烟。之后的戒烟过程我已记不清,只记得并没有别人所说的那么痛苦,克服烟瘾时也没有可歌可泣的意志力。开始的一星期,看到烟还有点馋,一个月后就没什么感觉。戒烟至今已近十五个年头,现在别说抽烟,就是闻到烟味,感觉也呛得难受。很难想象,我以前对其竟是吸若甘饴的。

  我很感谢自己那个早晨做的决定。戒烟后,不但没了生理上的不适,而且还省掉不少烦恼。认识的人都知道我不抽烟,所以我没用45°角去敬烟,别人不会认为我没礼貌。因为不抽烟,别人不敬我烟,也丝毫不会患得患失。人总是在不断犯错中成长,少年时我认为抽烟是很酷的事,现在才明白,真正的酷不是嘴角叼的一支烟,而是面对生活的纷繁时,内心的平静和宠辱不惊的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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