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最近,在走访零售户过程中,一位新办证户对我发牢骚:一个星期前,刚办的烟草许可证,烟草局怎么又通知我提交资料,说是换证,真是折腾人啊!
看了看该户悬挂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又电话询问专卖人员,笔者才知其“换证”缘由。原来今年统一换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专卖部门要求,不论何时办理的零售许可证,一律重新提交延续申请资料。
笔者知晓,烟草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许可证审批机关提出许可证延续申请,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继续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
由此可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正确的做法是“何时到期,何时申请延续”。很显然,“统一延续、集中换证”的做法不符合《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及要求。
当前,受“统一延续、集中换证”的错误做法影响,一些县级局在制作打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往往将许可证有效期限的截止日期,统一设定于某年某月某日。这样,按照许可证上载明的有效期限起止日起计算,零售许可证就出现5年、4年、3年、2年、1年等不同有效期限的问题,就如上述那位零售户,办证不足一月,还没有访到一条烟,就要去烟草局换证,这种“闹心事”让零售户心烦心急,不可思议,也让专卖管理人员解释不清,无可奈何。
笔者认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不能出现“一刀切”等原则性问题。如何做好许可证延续工作,笔者觉得,要切实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程序。要建立健全许可证延续制度,完善工作流程,坚持常态化开展许可证延续工作,确保许可证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真实无误,受理延续申请及时,核查、审批程序严格, 换发工作服务到位,
(二)严把关口。要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把好许可证延续申请关、审批关,换证关,重点核查许可证、工商执照与实际经营者基本信息是否一致,有无证照转让、地址搬迁、一店多证、有证无店、长期关门等问题,有无违规经营行为,对不符合延续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延续决定书,决不能姑息迁就,使其蒙混过关。
(三)督查到位。市县局要定期督查许可证延续工作,有针对性的抽查零售许可证延续资料、实地核查零售户经营现状,了解零售户守法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要坚决杜绝许可证延续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应付差事,走形式、走过场等不正之风,对违反许可证延续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的责任人,一经查出,要予以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许可证延续工作的严肃性。
(四)留存归档。对许可证延续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留存归档,便于在后续监管和上级检查时查阅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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