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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柔”了 成效好了

山东烟草专卖柔性执法的探索实践
2013年02月06日 来源:烟草在线据中国烟草资讯网报道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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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据中国烟草资讯网报道  12月4日,2012年山东省打击涉烟犯罪工作暨烟草专卖柔性执法推进会议在潍坊市召开。

  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山东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领导高度评价了今年以来山东烟草打假所取得的成绩,并对全省探索开展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据了解,山东省局已连续5年被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评为全国卷烟打假特殊贡献单位。值得关注的是,去年以来山东省局在坚持依法行政、严厉打击涉烟犯罪活动的同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探索开展了烟草专卖柔性执法试点工作。

  对此,国家局局长姜成康今年6月在山东烟草调研时对柔性执法工作给予肯定,并指出,柔性执法是转变执法方式的积极探索,并进一步提出了“坚持一个原则,做到三个立足”的要求,即坚持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法行政,立足于教育,立足于预防,立足于服务。

  山东省局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探索和实践。

  更新理念 转变方式

  2010年,国务委员马凯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指出:“对违法行为,凡通过教育能够达到执法目的的,要慎用或者不用强制和处罚手段。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

  姜成康局长在烟草行业贯彻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对属于违法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零售客户,要坚持明之以法、晓之以理,推行柔性执法方式”。

专卖管理人员(左)为零售客户送普法报

  山东省局(公司)党组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稳步开展了柔性执法探索工作。在山东省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孙公准看来,烟草专卖柔性执法是贯彻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和省委、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重大部署的积极探索,是加快山东烟草法治建设、提高烟草专卖执法效能的有效手段。

  “各级烟草专卖局要更新执法理念,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贯穿于专卖执法全过程;加快转变执法方式,按照姜成康局长的要求,积极稳步推进柔性执法建设,切实做到行政执法为民、便民、利民。”孙公准如是表示。

  采访中,多位山东烟草专卖管理人士向记者表述了对“柔性执法”的理解:所谓柔性执法,就是坚持“打疏管服、刚柔相济”的方针和“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的原则,对涉烟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应当处罚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合法合理运用自由裁量权,通过教育劝导和监管转化,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诚如滨州市局(公司)党委书记、局长(总经理)王淑敏所言,专卖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多一点温情、多一些人性化的措施,执法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将会更加融洽,这不但有助于维护卷烟市场的稳定发展,而且还有助于构建执法者与被管理者的和谐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通过推行柔性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从‘预防违法,减少违法,打击犯罪’的角度出发,处理好‘普法宣传与行政执法、教育劝导与行政处罚、监管转化与重点打击’三个关系,努力创建无假冒卷烟、无走私卷烟、无非法渠道卷烟、无无证经营卷烟的‘四无’最小市场,实现‘零售客户自觉抵制违法、积极举报违法’的目标。”山东省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毅力告诉记者。

  探索经验 试点先行

  为确保柔性执法试点工作取得实效,2011年山东省局及时制定出台了推行烟草专卖柔性执法建设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指导试点单位建立完善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等工作制度,并选择在市情不同的卷烟纯销区滨州市和“两烟”生产经营区潍坊市进行试点。

  “两家试点单位按照省局要求,从健全制度、理顺职责、规范流程、实践运行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山东省局专卖监督管理处处长刘石溪说。

  作为试点单位之一,潍坊市局把2012年确定为“柔性执法建设年”,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试点工作。在潍坊市局(公司)党委书记、局长(总经理)曹红祥看来,推行柔性执法的首要任务是更新执法理念。

  “我们通过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层层召开动员大会、举办大规模培训等措施,教育全员特别是专卖执法人员深刻认识推行柔性执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起‘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曹红祥说。

  同时,潍坊市局把建立健全配套制度作为推行柔性执法的依据,建立教育劝导等七个配套制度,逐步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柔性执法深入推进打牢了制度基础。

  与之相似,滨州市局亦将试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据了解,滨州烟草早在2009年就将服务嵌入执法人员岗位职责,对专卖管理方式的转变进行了初步探索。

  打铁还需自身硬。打造一支依法行政、高效执法的专卖管理队伍是柔性执法顺利推进的保障。为此,“我们通过建立独具特色的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模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目前对柔性执法内涵、工作制度的培训覆盖面已达到100%。”王淑敏说。

  “普法教育”亦是两家试点单位开展工作的重点。以滨州为例,通过在电台、电视台开设“法制烟草栏目”,发送手机普法短信,在《滨州烟草》报上开设专刊,利用村务公开栏或宣传栏等方式,滨州烟草形成了立体式普法网络。

  小改变 大效果

  执法方式的“小改变”,带来的却是显著的“大效果”。“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执法行为更加文明,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效率明显提高,初步实现了从‘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陈毅力说。通过全方位普法,零售客户学法、懂法、守法和自觉抵制违法的意识大大得到增强,违法经营户数量明显减少。据了解,滨州邹平县局“5.11”案件即因卷烟零售客户举报而破获,达到了公安部、国家局制售假烟网络案件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柔性执法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评比中,滨州市局位居各行政执法单位第二名;该市一位零售客户专门制作锦旗称赞烟草执法服务。

  “山东省局主动开展柔性执法工作的探索,在维护法律尊严、严格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把对零售客户的管理和服务结合起来,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进一步维护了烟草专卖良好社会形象”。国家局专卖监督管理司司长程佳华如是评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厅级检察员刘雅清则认为,山东烟草开展烟草专卖柔性执法试点,有效提升了执法效果,促进了烟草市场社会管理工作深入发展。

  方式柔了,成效好了。“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依法行政,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把柔性执法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考核督导,不断提升烟草专卖执法水平,努力取得更好的成效。”孙公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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