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三)构建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交流沟通,提高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1)建立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审计、财务、专卖、企管等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中,对于重大信息和事项,通过局域网、会议座谈等形式及时报告、归集和管理,保证内部信息畅通,提高市局(公司)的决策力、执行力和控制力。
市局(公司)审计科对同级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财务收支审计情况、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重大物资采购审计情况、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情况、重要经济合同审计情况等进行报告;财务科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税金缴纳、预算执行、费用开支、资金运用、国有(固定)资产清理等进行报告;专卖管理科对同级监管情况、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大要案件情况等进行报告;企管科对全市绩效考核情况、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等进行报告。
(2)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定期与专业部门互相通报工作情况、重要案件情况,专业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监察科每季度向市纪委、监察局填报《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统计表》、《案件快报表》以及在允许范围内通报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审计科出具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工程建设各阶段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报告、重大物资采购审计报告,在允许范围内定期向审计局和内审协会报告。财务科对专卖罚没收入进行统一管理,遵循“一案一罚, 一案一缴”原则,每月定期向市财政局报送专卖罚没收入对账表和统计表,确保上缴国家财政数据及时、准确;财务科定期向税务局申报单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员工个人所得税,并及时上缴入库。
(四)整合内外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1)建立联合办案制度。市局(公司)协同市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办案,在联合办案中,相互支持,相互协作,加强配合,切实维护行业和员工的利益。
市局(公司)发现行业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案件时,必要时要求纪检监察、检察院、公安、审计机关介入,积极协助配合并提供有关材料,对专业部门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
(2)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局(公司)与专业部门共同开展前瞻性的调查分析,努力研究治本性措施和对策,积极总结和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从源头预防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增强预防工作的合力,保障全市行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主要通过五个方面的内容预防全市行业职务犯罪。一是教育预防。借助检察院、监狱等监督资源采取讲座、听取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预防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领导及干部职工遵纪守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教育;二是机制预防。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堵塞漏洞,形成监督制约体系;三是监督预防。检察院、监察局配合市局(公司)对干部职工履行职责是否依法、是否廉洁、是否公正,进行检查监督。四是岗位预防;监察局、财政局配合市局(公司)对全市行业重要岗位和专项资金进行预防;五是调研预防。探索总结预防工作好的途径和经验。
(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构建科学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公正性和实效性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党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党组(机关党委)、政工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监督执行,并把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坚持对县局(营销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敲警钟,以预防为主,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到实处。三是落实廉政建设制度,借助 “大宣教”工作的开展,在全市行业党员、领导干部、职工及家属中分别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反腐败斗争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犯罪。四是坚持“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及执行情况监督制度。凡是涉及企业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问题上,必须经过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或投资、预算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均交薪酬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五是全面落实政(企)务公开及报告制度。市局(公司)把政(企)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机关党委)工作重要内容,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会、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政(企)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督察制度,做到全方位的公开,并在内容上突出职工晋级、奖金、福利待遇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企业管理中的费用开支、业务接待重要敏感问题等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进行了公开。充分发挥制度在防范和克服腐败现象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全市烟草行业员工的积极性,对单位各项制度规范的执行情况实施全面监督。
(六)更加注重流程控制,以科学的运行机制为保障,强化内部管理监督
牢牢把握“两烟”经营、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物资采购、工程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几项监管的主要内容,注重过程监督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1)加强对卷烟经营各环节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网络运行环节的监督检查,防止“虚拟客户、分单做账”等行为发生。二是加强对费用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严禁采用现金、实物等各种形式进行补贴销售。三是加强对特供烟和紧俏货源分配的监督检查,防止变相“卖大户”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对滞销卷烟降价处理以及罚没烟处理的监督检查,防止违规促销行为发生。五是抓好对卷烟体外循环专项治理,坚持属地销售,严格监控零售大户的销售情况,防止利用零售大户向外侵销。
(2)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监督,促进工程建设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市局(公司)成立工程项目监督小组,纪检组长担任组长,成员由监察科、审计科相关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具体负责重大工程项目中的招标与比选、合同、施工过程、款项支付等监督管理工作。重要环节如招标、比选邀请监察局、发改委、建委等专业部门参加,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全程监督,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3)加强对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市局(公司)成立由监察科牵头,财务、审计、企管、法规科有关人员组成的物资采购监督小组。推行阳光操作,实行痕迹化管理,提高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地堵塞了采购工作中的管理漏洞,提高了全市行业经营管理水平。一是形成 “投资决策层、采购执行层、监督制约层”三维一体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做到 “投资管理、比质比价、签约付款”三线互控的管理体制和“投资方、使用方、供货方”三方满意的评价机制。三是严把“六个关口”:即投资委员会严把项目立项关,保证立项合法合规,满足需求不重复;比质小组严把质量关,保证美观实用;比价小组严把价格关,保证货真价实;财务部门严把付款关,做到手续齐全;纪检部门严把廉政关,保证全过程公平公正;物资采购部门严把验收关,保证票物相符的运行机制。
(4)规范财务资金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大额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积极完善资金监管中心体制机制建设,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建立帐户集中管理、分户收支制度,使对资金的管理监督向“收支并举、监管并重”的方向发展,实现对资金的有效监管。在货币资金管理中,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同时注重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控制账户数量,把所有账户都纳入了监管范围,从源头上阻止了账外账和小金库的发生。
(5)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机制。市局(公司)成立加强领导干部选拔任(聘)用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科。一是实行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程序检查制度。监察科牵头会同人事劳资科对本单位和各区县局(营销部)执行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或检查。检查过程中,重点检查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推荐、考察、酝酿和决定等程序的执行情况。对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向市局(公司)党组写出专题报告。二是实行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市局(公司)半年召开一次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监督联席会议,由纪检组长负责召集,组织人事劳资科、政工科、监察科、审计科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分析研究干部选拔任(聘)用工作程序执行情况及落实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三是实行拟提拔任(聘)用干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对新提拔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制度,拟提拔任(聘)用干部人选未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或纪检监察部门明确提出暂缓或明确反对的,不得提交党组会讨论。四是实行提拔领导干部全程记实和公示制度。凡是干部提拔,必须对人选的提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聘)用干部进行详实记载,存档备查,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拟提拔干部在公示时,应同时公布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联系部门、联系人和监督举报电话。
(6)严格落实各项督察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了“三级督察”体系。明确了领导层督察、各职能部门督察、县局(营销部)督察的职责、原则、内容和方法,加强了全市行业各项工作的细节管理,注重过程控制,提高执行力,不断提升各单位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激励机制,保证各单位、各部门的督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二是认真抓好三级督察工作。市局(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各区县局(营销部)、物流中心督察小组每月对客户经理、专卖稽查员、送货员岗位工作质量进行月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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