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建设是烟草行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强化专卖队伍素质、提升专卖执法水平的系统性工程,涉及专卖执法和内部管理方方面面。笔者认为,加强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主要是做到执法依据适用、程序公开、内容力度、效果实现、责任落实、纪律保障、全面监督、能力建设、形象塑造、考评改进等十个到位。
一、执法依据适用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执法必先有法,没有法律依据便无从谈执法。目前,烟草行业逐步形成一个比较严谨、完整、合理的部门法律体系,为烟草专卖执法提供了严肃详实的执法依据。现在最要紧做的就是理顺“一法一例三令”“两高司法解释”和国家局规定等法律规定内部关系、法律条款关系、规范与事实关系,为专卖执法提供精细准确的法律依据,针对不同类型的涉烟违法犯罪案件正确定性、准确适用法律予以惩治,真正做到既不矫枉过正又不宽松放任,打击判刑切实到位恰如其分,不断提高烟草专卖执法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执法程序公开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民主体现。执法程序公开不公开,人民有没有充分参与的机会,直接体现了烟草专卖执法的人民性和民主性。实际上,不管是烟草专卖法还是其他一般行政法都明确规定保障了人民参与管理参与执法的权利和救济途径,不公开仅是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在专卖执法实践中,要特别注意这一点,切实做到执法身份明示、执行程序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尤其是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同时,专卖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程序意识,以执法相对人为本,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善于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各种意见建议,坚决杜绝乱扣乱罚和违规操作,防止因程序公开不到位而降低专卖执法公信力,防止因程序瑕疵导致出现执法风险。
三、执法力度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实体构成。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从根上讲是以执法责任为核心,梳理完善再造专卖执法流程,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方式、内容和力度,不断提高烟草专卖执法质量和效率,更好的实现烟草专卖职能。专卖执法内容即烟草专卖法律规定的执法职权范围,从生产到销售到进出口管理,从行业宏观调控到市场微观管理,从企业组织到个体零售,从规范经营到打假打非实行统一专卖管理。执法力度即专卖执法人员通过法定方式、途径合理恰当的实现执法内容,是衡量执法强弱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力度标尺,它要求专卖执法矫枉过正又不宽松放纵,要求在事实基础上依据比例原则做出合法合理决定,从而实现最佳执法效果。
四、执法效果实现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重要目标。专卖执法效果即通过运用专卖执法手段实现管理卷烟市场,最终达到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消费者利益、保障国家财政税收、保护烟草经营户合法权利的根本宗旨。这一宗旨反映到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中,就是通过严格规范专卖执法责任分解与落实,实现专卖管理预期效果,如果执法效果不能实现到位,那么专卖执法责任制也就失去了存在意义。因此,关注并实现执法效果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目标。
五、执法责任落实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制度核心。权责统一是行政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有权必要有责,权力有多大对应的责任就有多大,违法用权必被追责。专卖执法既是法律赋予执法人员的一项权利,同时也规定了行使专卖执法权的责任,通过责任追求机制来制约规范专卖执法行为。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核心点就是通过厘定专卖执法职责,明确专卖执法主体权限,科学划定专卖执法人员和相对人的义务责任,进而强化专卖执法责任,以责任追究机制来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合法性、严肃性、效力性。可以说,没有专卖执法责任分解到位,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就没有严格规范的执法行为,就没有专卖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就不能实现专卖执法的预期目的效果。
六、执法纪律保障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内在约束机制。执法纪律是保障专卖执法责任得以落实的内部约束手段,也是责任追究的外延和要求。没有严明的专卖纪律保障,责任观念就难以树立,更难以追究落实,烟草专卖责任制建设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执法纪律既是对专卖执法人员的内部管理上的约束,也是一种有益性保障,这些年来国家局的各项禁令,无一不是旨在加强专卖执法队伍纪律,促使专卖执法人员在专卖执法过程中自觉依法克制,自觉抵制以权谋私腐败堕落等不正之风,自觉做到专卖执法行为清白、作风廉洁、秉公办案。
七、执法监督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外部约束机制。相对于执法纪律的内在约束来讲,专卖执法监督就是纪检监察部门、社会群众、新闻媒体等其他力量的外在约束规制。烟草专卖责任制建设能够有效管用,客观上离不开专卖执法监督,并且这种监督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动态的监督。专卖执法责任制要求行使执法权力必受监督,专卖执法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踪到哪里,通过外在监督约束确保纪律执行到位,弥补自律克制的不足,进而降低专卖执法风险,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让烟草专卖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八、执法能力建设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素质基础。执法能力即专卖执法主体在法律上的资格,没有法律上的资格和授权则不能称之为专卖执法主体,其具体表现为专卖执法主体的承担者即专卖执法机关和人员具备法定资格资质。执法能力建设主要围绕专卖执法主体适格、执法人员资格充分、执法业务流程能力展开,切实做到执法主体层级与案件性质相当,执法人员素质与办案需要相称,强化专卖行政执法能力、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和行政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构筑起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的素质基础。
九、执法形象塑造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文明标识。专卖执法形象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烟草专卖执法程序、实体和方式作风等方面的认知、看法和评价,是执法理念在意识层面的追求,是文明行政的最直接标识。现代行政文明不仅要求做到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作风纪律严明,还要做到执法形象的正面评价,即人们和社会舆论对专卖执法的看法和评价是肯定性的,这在舆论和网络媒体发达的今天来讲尤为重要。假如我们的专卖执法仅是依法依规操作,而不注意执法方式方法的易接受性,不顾及执法相对人的内心感受和社会关注,也不能取得最佳的专卖执法效果。因此,没有良好的执法形象,就没有人们对烟草专卖制的内心信服,即使达到了执法目的,执法形象乃至整个专卖体制的评价也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十、执法考评改进到位是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的动力系统。烟草专卖执法责任制建设需要不竭的、有效的动力系统支撑,这个动力系统即科学公正的专卖执法评议机制。通过专卖执法考核、评议、评价,改进可能还存在的不足,推动执法效能不断提高。专卖执法考评既是对具体烟草专卖执法主体和相关人员的业绩考量,也是对专卖执法制度运行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查找和纠正执法中的不足、盲点,激励和焕发出烟草专卖执法的内在活力,使其在健康轨道上持续改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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