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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进规范卷烟经营工作之我见

2012年06月15日 来源:烟草在线专稿 作者: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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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国家局、省局(公司)有关严格规范卷烟经营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切实维护好山东莱芜市局(公司)良好局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规范卷烟经营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自觉践行“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强化严格规范“高压线”、“生命线”意识,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为行业持续协调共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广泛发动、全面整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六个严禁、一个严控”、“五条纪律”、“六项要求”和省局(公司)卷烟经营“十四条禁令”,切实维护良好的卷烟经营秩序。

  三、组织领导、分工明确

  为切实有效地开展好这次全面整治活动,成立莱芜市局(公司)规范卷烟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管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规范卷烟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同时,设立两个工作小组:一是自查工作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加强对全体营销人员规范自律教育,对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六个严禁、一个严控”和有关纪律规定以及卷烟营销各个环节搞好自查工作,负责将自查情况汇总并报送内管办。二是监督检查工作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建立完善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市局(公司)规范卷烟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活动,负责将自查和检查情况汇总并报送省局(公司)。

  四、工作任务、积极推进

  根据国家局、省局(公司)部署要求,全面检查工商企业营销合作中不规范行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商企业卷烟经营行为的意见》中的“六个严禁、一个严控”和有关纪律规定。加强对规范经营工作的全面理解和整体把握,明确严格规范的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规范经营的坚定性。

  二是全面开展自查,抓好问题整改。各部门(单位)所有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公司)相关纪律、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汇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严禁前整后犯、边整边犯,确保卷烟规范经营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照国家局和省局(公司)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认真检查营销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完善有关工作流程,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可行性。纪检监察、法规、财务、审计、内管等部门要相互配合,以重大账务收支、项目费用列支的真实性和有无内部人员参与不规范经营行为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和规范经营。

  五、目标任务、分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和国家局、省局(公司)内管工作纪律,逐级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动员发动,层层抓好落实,确保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全市系统各部门(单位),严格对照国家局《意见》和内管工作纪律要求,对本部门(单位)2012年以来卷烟经营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一是全面检查工商企业之间2012年以来营销合作协议签署情况和协议执行情况,停止执行所签订的新协议和合作协议,对于未停止执行合作协议的,严格实行问责。

  二是全面检查2012年以来工业企业出资参与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和利用零售门店开展排他性促销活动项目,检查汇总工业企业参与出资金额、建设数量及清理情况等。

  三是全面检查2012年以来工业企业开展的各种促销活动(包括提供赠品,召开答谢会、见面会、赞助会议,举办活动等)是否规范,是否委托市局(公司)开展;对已签署委托第三方开展卷烟市场宣传促销协议的,一律停止执行并进行全面清理。

  四是全面检查是否存在内部人员收受、索要卷烟工业企业的钱物,是否存在营销工作人员收受卷烟工业企业以各种名义发放的奖金、补贴和其他钱物等情况。

  五是市局(公司)组织人员到工业企业开展学习、考察、座谈交流等活动是否上报省局(公司)批准。

  六是全面检查是否有卷烟未打码出库、无码销售现象;是否有搭配销售、捆绑销售现象;是否有超限量或客户实际经营能力供货现象;是否有擅自修改客户信息套取卷烟或私自修改客户订货次数变相突破销量现象;是否有随意变更紧俏卷烟分配计划,搞人情烟、关系烟现象;是否有利用虚拟客户销售卷烟现象;是否有向无证集团消费群体供货或向无证户供货现象;是否有集中时间、线路投放卷烟、为烟贩收购倒卖卷烟提供便利现象;是否有内部员工擅自为零售户调剂卷烟现象;是否有送货不到位、货款上交不及时现象、是否有内部员工回收倒卖卷烟以烟谋私现象;是否有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进行卷烟促销现象;是否有销售假冒商标卷烟及未经检测的罚没卷烟等不规范现象。

  第三阶段,复查。监督检查工作组根据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整理相关材料报送省局(公司),迎接省局(公司)专项检查。

  第四阶段,迎接省局(公司)检查。省局(公司)将根据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对自查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部门(单位),一定要充分做好迎查准备,力争一次通过省局(公司)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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