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内蒙古消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全区烟草商业企业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三项工作”管委会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议事规则》、《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7项规章制度,内容涉及采购管理“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实施、督检、问责等方面。这是对2014年以来区局(公司)党组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约束机制要求的有力落实,对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钱、管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具有促进作用。
在7项制度修订完善过程中,区局(公司)相关部门广泛征求各单位、各部门意见,数易其稿后,经区局(公司)党组扩大会议上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试行。通过修订和完善制度,进一步落实了2014年区局(公司)党组“以效益为中心,以服务为根本,以规范为前提,以制度为保障”工作要求,对全区行业“两项工作”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纲领性作用。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科学决策程序,细化了采购流程,规范了采购程序运作,为实现“应招尽招”,“真招实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二是明确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责任管理部门,规范化科学化推进工作。成立了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每个公开事项公开的内容、方式、范围、时点、时限、载体等,严格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督促检查和问责机制,切实保障了“应公开的事项必须公开”,使权力得到有效监管。
重庆中烟,以新质生产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