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东方烟草报》报道 百色位于广西西部,与云南、贵州以及越南接壤,特殊的地理位置让许多涉烟不法分子盯上了这片土地。
近年来,广西百色市烟草专卖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始终保持卷烟打假高压态势,深挖线索,着力打击地下假烟网络。“3·12”假烟销售网络案就是他们从一条小线索中挖出的一个大案件。
一条线索拉开序幕
2013年3月12日,百色市西林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陆忠彬接到电话举报,称有人销售假烟。
为不打草惊蛇,陆忠彬并未直接派人展开调查,而是叫儿子帮自己到那个店里买了包烟。凭着多年的经验,陆忠彬一眼便看出这是一包假烟。
一场假烟销售网络案件的侦破行动就此拉开了序幕。
根据上级指示,陆忠彬带领专卖稽查队员来到涉嫌售假的商店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十几条假冒卷烟。为深挖线索,百色市局要求西林县局不要急于处罚店主何某,而是想办法“安抚”他,引导他成为“同盟军”一起追溯上家。由于何某工作不稳定,小店也是临时开的,西林县局便“特招”他到该局做了一名保安,这样既方便与他沟通,又能给他增加收入,调动他参与调查取证的积极性。
据何某交代,查获的假烟是他在南宁市火车站附近的一个烟酒商店购进的。另外,他还交代烟酒店老板声称市场上有的卷烟都可以提供,而且价格便宜,甚至可以一次性批发20件以上。
很显然,这背后存在一个涉嫌销售假烟的网络。
调查取证困难重重
2013年5月7日,在多次沟通协调后,百色市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并联合百色市烟草专卖局成立了“3·12”专案组。
在走访的过程中,笔者感受最深的就是调查取证过程的艰辛。
据了解,这一涉嫌售假团伙在南宁市区的城中村租用了三个场所进行假烟销售活动,主要成员成某、朱某各在一处,另一处作为仓库。他们实行人货分离、现金结算,很少留下直接证据。
为便于侦查,不让涉烟违法分子察觉,专案组人员在其窝点附近的一家简陋旅馆里租下了一个房间,6人同住。此外,他们有时还要乔装打扮成农民工、无业游民、甚至是小老板等各种身份的人。在艰苦的环境下,专案组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还自制了一些简易的监控设备,全天候监控不法分子的一举一动。
“有时候成某送完货并不直接回去,而是若无其事地在周围店铺转来转去。有时候送货不按正常路线走,经常突然拐进一些小巷子停留很久才出来。”一名专案组人员告诉笔者,狡猾的不法分子给他们破案设置了不少障碍。
尽管如此,专案组人员不避风雨、不顾酷暑,放弃节假日休息,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基本掌握了成某等人的活动规律,并初步了解了其在广州的上家王某的基本信息。
适时收网破获大案
在掌握了大量确凿证据后,专案组认为收网的时机已经成熟。
2013年10月15日傍晚,正当成某、朱某来到仓库准备外出送货时,多名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了他们面前。成某、朱某只得束手就擒。在仓库里,专案组当场查获了涉及12个品牌的卷烟550余条,经鉴定,全部为假冒卷烟。同时,专案组还在另一个窝点将成某雇佣的陆某抓获。
为彻底捣毁这个不法网络,第二天,专案组即赶赴广州,联合当地公安部门抓捕王某。然而,根据之前的线索,他们找到的只是王某的侄子,并不是王某本人。在当地公安部门的支持下,专案组很快发现了王某的踪迹。原来,王某在得知成某、朱某落网后就改行做起了装修。经过两个月的艰苦追踪,2013年12月16日,专案组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终于成功将王某抓获。
返回百色后,专案组抓紧整理案卷资料。经查明,王某、成某等人在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间通过物流运输的方式,向广西南宁、百色等地销售假烟。综合现场查获假烟、物流托运交易记录单、当事人供述等计算,此案涉案金额达到262.5万元。
据专案组人员介绍,该案主要当事人采取家族式经营模式,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平均每三个月就更换一次窝点,并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多次购进卷烟,进行销售,这给案件取证带来了很大困难。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不法分子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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