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乐业消息 2014年1月3日,广西百色市乐业县烟草专卖局会同乐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该县甘田镇夏福村河边屯查获一起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案,案值10419.00元,是乐业县有史以来查获首例1万以上村屯无证经营案.。
2014年1月3日晚19时45分,乐业县烟草专卖局接到举报称:甘田镇夏福村河边屯有一小卖部无烟草证卖烟。案发地距县城约26公里。接举报后,该局立即与工商部门取得联系,并连夜驱车以最快速度于20时20分赶到案发地点,依法对该小卖部进行检查、勘验,共查获12个品牌11.7条卷烟,案值1527元,当事人(小卖部老板)王某无法提供该批卷烟的任何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该局专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卷烟进行先行登记保存。在案件调查取证过程中,当事人承认,自2012年10月21日起至2013年12月期间到南宁一家日用百货购杂货时顺购进部分卷烟到自家店内经营,累计购进卷烟金额10419.00元,获利1040.00元。王某的行为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业务,目前该案已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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