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福建消息 11月25日,《长汀县卷烟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听证会在福建长汀县局大楼召开。
据悉,此次听证会通过的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除对类区划分和密度控制标准进行重新修订外,对涉及店铺转让和地址搬迁的情形进行了人性化规定:在不违反《烟草专卖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新规定对店铺转让经营者后,在原许可证已注销的情况下,受让人申请在原地址办证,可在该地址所在地密度控制标准内减半申请;对经营场所租赁到期,无法在原经营场所继续经营的,原许可证申请注销后,可在距离原经营场所一定距离内申请办理,不受合理布局限制。其中,“一定距离”指:以原经营地址为中心,以该区域类区密度控制标准为半径向周边辐射的距离。
上述两项新规定不违反上位法,又因其在实际操作中更趋人性化,对其周边原有持证户的影响较小,一般不形成新的竞争关系,得到了听证代表的一致认可。
来自该县人大内司委和财经委、县法院行政庭、县府法制办、县工商局、县司法局法律专家学者以及部分持证户、无证户和消费者代表共40余人参加了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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