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每年的“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总是备受人们特别关注和期盼的。我认为零售户具有双重身份,即使经营者也是一类特殊的消费者。因为他们所经营的商品也是从其它供货商处进购的,在这些供货商面前,他们就是地地道道地消费者,那么他们又应该如何维权呢?请听听下面几位零售户的说法和做法,相信能更多零售户以启示。
观点一:遵规守纪,诚实守信是维护自己权益的最好方式。
零售户胡赞州:我们作为零售户,在顾客心目中,我们是商人,顾客们是消费者,所以在实际中更多出现的也是顾客向我们零售户维权案例,他们往往就问题商品要求更换、退钱、或者赔偿等等。而且这样的情况还是非常多的,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一情况呢?究其原因责任还是在我们零售户自身。随着超市、零售店,网店的不断兴起,从事零售经营者越来越多,无疑加剧了零售经营者之间的竞争零售经营越来越不容易是不争的事实,许多零售户如果经营不善,那么不仅不能赚钱,反而还会赔本。因而有不少生意较淡的零售户为了自己能够获取更多利益,往往不无视消费者利益,无视法律法规,他们大胆妄为,敢于冒险。低价进购一些伪劣假冒商品,以劣当优,以次充好,以使自己获取的更多利润。以经营卷烟为例,本来经营者必须遵守《烟草专卖法》,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办理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可是一些零售户就是不主动办证。由于没有证他们就不能名正言顺地从烟草公司进购卷烟,于是或者低价回购、或者网购假冒伪劣烟,或者参与真烟非法流通。这种行为不仅违法,更重要的是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因而一旦被消费者追责、举报,那么往往会得到工商等执法部门的查处,轻则罚款,重则可以判刑。实际到了这一步那岂不是损害了自己的权益吗?
因此,在我看来零售户要树立“天天3.15”理念,不断强化法律意识,做到遵规守纪,诚实经营,从正规渠道进购货真价实商品,做一个守法的、有良心的零售户。
观点二、依法维权不只是顾客的事情,也是我们零售户的事。
零售户程冬梅:我们每一个零售户去深刻反思,自己是不是能严格做到尊敬守法,能否做到诚信经营?正所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平时偷偷地进购一些商品,特别是在春节后私自回购卷烟等行为,或许在许多零售户心中这都不是事儿,其实是错误的。这一行为没有被顾客举报,没有被查出,或许大家心存侥幸,其实这是违法的,也是隐形侵权。
观点三:密切关注商品信息,对问题商品避而远之是自觉维权。
零售户田大姐:我觉得作为零售户平时要关注商品信息,本地工商部门随时都会抽查当地的一些食品、饮料和其它商品进行质量检测,然后会在当地相关媒体上发布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包括超标物质、超标元素等),以警示当地消费者。其实我们零售户也应该关注,要提防自己被供货商所忽悠,间接作为问题商品的销售者,被动做了顾正当消费客利益的侵权者。所以我在经营中特别注意多一份心眼,多一些关注,尤其是在重大节日前夕,关注本地可有没有一些问题商品信息,自己则坚决远离之,即使进购价格再怎么低,我也不会受利益所诱惑,不会视顾客利益而不顾。我想这样对问题商品避而远之,是一种自觉行为的维权方式。既维护了消费者利益,更是维护了自己的声誉。俗话说的好“金杯银杯不如顾客口碑。”作为一个零售户,没有什么比顾客对我们信任和依赖更自豪的事!他们的夸奖、信赖就是对我们最好的支持!多年来正是因为自己特别注重商品信息,自觉将问题商品拒之门外,有效地维护了自己和顾客的权益,实现双赢!
结语:“3.15”国际消费权益者权益日,其实对于零售户而言也是非常重要的。今天邀请的三位零售户结合自己的实践,谈了很好的看法和建议,希望广大零售户关注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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