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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停业期满 未申请恢复营业为何被注销

2016年04月29日 来源:烟草在线 作者:方月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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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在线专稿  江西大余县卷烟零售户胡老板问

  “我开店经营卷烟多年,2015年1月份因我女儿生孩子,我去了福建照顾孩子,因此到当地烟草专卖局办理了停业一年的手续,但是2016年4月份我回来大余县准备继续经营卷烟时却被告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被注销。为什么我没申请歇业却注销了我的许可证?”

  大余县烟草专卖局证件管理员答: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七日内向发证机关提出停业申请,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持证人应当向发证机关提出恢复营业的申请。”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申请与办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停业经营业务一年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或办理了停业手续、停业期届满后未申请恢复营业的,经发证机关公告3个月后未申请歇业或申请恢复营业的,应当依职权注销持证人的烟草专卖许可证”。

  胡老板前来办理停业手续时,证件管理员已告知胡老板停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停业期届满要来烟草专卖局办理恢复营业的手续。因为胡老板停业期届满没有申请恢复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大余县烟草专卖局经公告了三个月后,胡老板依然没有前来办理恢复营业的手续,大余县烟草专卖局依法对其的许可证进行了注销。

  温馨提醒:广大客户要在停业期届满及时办理恢复营业的手续。胡老板如果还要继续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要提供相关资料到烟草专卖局办理新办申请,在符合法定办证条件的情况下,会在受理之日起十四个工作日内为您办好烟草专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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