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开店做生意,熟人、熟客是每一家店铺的宝贵财富,店铺要想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下去,就离不开老熟人、老顾客的关照和支撑。因此,作为一名零售商户,我一向对老熟人、老顾客非常重视,有赠品先赠给他们,能优惠的也尽量优惠,决不“杀熟”,更不做欺骗顾客的事情。但我没想到,我不“杀熟”,熟人却“杀”我,去年我就被熟人“杀”了一把。
那天,附近小区的一个老顾客来到我店里,买了两条“芙蓉王(软黄)”,结账时说他早晨新换了衣服,钱包不在身上,说下午过来再还上。可是一连过了几天,那位顾客也没来店里还钱。我有心想给那位老顾客打个电话催催,但又怕伤了他面子。后来一想,不过是几百块钱,又是老顾客,而且平日里一向信誉不错,也就没有再急着催他。
又过了些日子,那位顾客仍然没有来还钱,也再没来店里购物。我心想他是不是病了。一天,我向一位和他住在同一小区的顾客打听:“他最近怎么样?怎么一直没见他出来?”顾客说:“他被女儿接到大连养老了,走了有些日子了。”啊?我惊讶不已:“他还欠我两条烟钱呢?”顾客说:“那你打个电话问问,让他给你把钱打过来。”我一听觉得主意不错,你走的再远,回来还钱不现实,在那边把钱打到卡里总可以吧。但是,当我拨通他的电话时,他说他走的匆忙,忘记了来还钱。我把我的银行卡号留给他,让他把欠的烟钱打到我的卡里。他嗯嗯答应着,说女儿回来了就叫她立刻打款。可是,我又等了几天,依然没有收到烟款,我再次拨通了他的电话,却被告知我所拨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后来又拨打了多次都是这样。直到此时,我才明白我被熟人“杀熟”了。为了这几百元钱,我既不能跑到大连去要账,又不能去法院起诉他,只有“打掉牙往肚子里咽”,自认倒霉!
在这里,我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大家提个醒:即使是熟人或者老顾客,向你借钱或赊烟,也要“防人之心不可无”。解决办法:比如,在店内立一块牌子,本店资金短缺,赊欠最多不超过100元,赊欠时间不超过24小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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