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序引:随着3·15的渐行渐远,一些公权执法部门质量检查的频率和力度,相对来说也会随之变弱。因此,我们一些商户的“质量意识”也跟着变得松懈、模糊起来。这种“松懈”带来的质量漏洞和“新消法”的退一赔三,以及“食品安全法”的假一赔十,又强力催生了一部分像刘艳清等民间的职业打假人士。他们学法、懂法、用法,并利用我们商家的疏忽大意,有意购买我们一些标识不全或者产品过期而没有及时下架的“问题商品”,然后再依据相应的法规,向我们索要高额的赔偿。因此,如何去面对和看待这些民间的职业打假人士,成了我们零售户最为关心的话题。今天我们邀请了几位零售户老板,就这个“话题”访谈、交流一下,希望能给咱们零售户朋友有所启迪和帮助。
山西省阳泉市零售户:王正望
目前舆论热议的打假收入超百万的刘艳清,以及如“雨后春笋”一个接一个冒出来的职业打假人,确实引起了我们零售人的不安和注意。但俗话说得好:“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只要我们的商品质量保证天衣无缝、无懈可击,无论他是什么打假人,都会因无假可打而无功而返、失望而归。因此,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必须抓严、抓紧进货源头,坚决不让可疑商品混进我们的店内。我的具体做法是:超市每进一样东西,都必须索证、索票,先要看他的“营业执照”,再看他的“商标注册使用许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以及随货同行注明生产批号的正规票据。对那些标识模糊和仿冒的“李鬼商品”,以及有“商标”近似或有侵权怀疑的商品,坚决拒之门外。
浙江省杭州市零售户:陈长寿
王老板说得很有道理,源头把好关是比较关键的一步。但即使你的超市所出售的商品,都是名门正宗没有问题,也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能“高枕无忧”。为了不让打假人从鸡蛋里挑出骨头、避免高额赔偿的损失,同时也是为了我们自身的零售形象,我每天还要做好商品巡查登记工作。白天选择空闲的时间,先在电脑上浏览我超市货架上相关的商品信息;晚上打烊后还要边整理柜台货架、边筛查是否有“问题商品”,将那些快到临界期和破损变质的商品挑剔出来。不影响销售的,及时通过促销的手段将之处理掉,如处理不掉就得及时下架或向供应商要求退货。退换不了的千万不能由于心疼一点损失,而涂改时间欺骗消费者继续销售,要直接销毁。否则,后果是害人又害己,一旦欺诈行为败露,将会面临重罚和高额赔偿。
山东省安丘市零售户:李艳
每个商店都有成百上千个商品,这么多的商品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有“漏网之鱼”。因此,这就需要我们有一个认真对待的态度,我们要做的是层层设防、步步把关,尽量把“问题”扼杀在我们店堂之内。除了王老板和陈老板所介绍的之外,我还盯严盯牢商品的“出门关”:即在顾客点货结账走人时,我店里的收银员无论多忙,都会逐一核查一下产品的生产时间,是否在允许销售的时间范围之内;同时要查看商品有没有明显的破损和变质等质量瑕疵。守好最后一道岗,保证不让“问题商品”流出店门外。
宁夏石嘴山市零售户:刘仁权
李老板真不亏是久经江湖的“行家里手”,你的这套“杀手锏”经验我们学习了,相信在实际经营中绝对是行之有效的“法宝”。但问题是“百密终有一疏”,比如我们卖出一箱啤酒,你不可能打开包装去逐瓶查看。我就碰到所售啤酒因瓶内有杂质,顾客向我讨要说法的事件。当碰到此类“漏网之鱼”情况时,我们能和厂方沟通解决的更好;不能解决的,千万不能和购买者使橫耍赖,一定要拿出积极的诚意来处理问题,以求取得购买者的谅解,防止刺激和激怒对方,从而让事态进一步升级,最终造成难以温和收场的局面。当然,对那些买“假”索赔态度坚决、一点不近人情的“行为人”,虽然我们理短,如果他们要求实在过分的话,我们也可以用“消法”里不是主观恶意的欺骗销售,可以从轻处理的“条款”,来主张和维护我们的权利,从而减少我们的损失,因为现在毕竟是法制社会。
结语:
诸位老板的“一席谈”,确实让我们零售户“受益匪浅”。尽管这些“神出鬼没”、时间无常的“挑剔专业户”,表面上看好像不受我们零售户的欢迎和喜爱,但从另一个侧面来说,未尝不是我们零售人所期待的一件好事。他们的出现,督促了我们时时刻刻紧绷住商品质量弦,既维护了我们商家赖以生存的经营信誉,又杜绝了问题商品从我们店里流入到消费者手中。比如值得一说的是:今天因为有了更多的这样一个群体,也就较好地避免和减少了曾屡见报端的那些因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致人中毒住院甚至死亡事件的发生。凭心而论,我们从心底还要感谢这些“职业打假人”,他们正在为我们零售商关上了发生“灾难性损失”的大门,保证了我们的事业健康稳步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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