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永新消息 近日,江西吉安永新县烟草专卖局和当地公安部门联合侦办的“1·16”非法经营案件在永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被告人贺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至此该案件圆满结案。
2013年1月15日晚,永新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通过与当地公安局的缜密侦查,于1月16日凌晨开展统一联合行动,在永新县茅坪高速公路收费口成功拦截贺某,并在其驾驶车辆上面查获卷烟1000条,之后联合组即刻赶往贺某家中,在其家中查获卷烟13条。以上所有卷烟经江西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定为真品卷烟,经估价为134820元,达到了5万元的刑事立案标准,此案进入刑事案件侦查程序。通过近2年的案件经营,最终本案刑拘7人、逮捕3人、判刑1人,案值达256万余元,有力打击了真烟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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