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云南消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行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经济社会法制环境,推进法治云南建设,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于2014年11月面向全省行政单位组织开展了六期法制督察培训。
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11月24日至28日,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专项组织全省烟草公司系统相关人员分两期举办“2014年云南省法制督察培训班”。全系统各单位分管法规工作的领导、法规人员、专卖执法人员共计215人参加培训考试。培训事务由省烟草专卖局组织,培训内容、授课教师、培训考试组织以及督考工作均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统一安排。经考试合格,由省政府法制办统一对拟任法制督查人员和审验证人员按照职级和条件颁发新版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督察证。
培训邀请到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学武以及执法监督处处长杨宏敏、副处长吴化河分别就“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当前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行政执法监督实务”进行了三场专题法制辅导。
培训会上,省局(公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负责人对培训及法规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提升“三个依法”水平,推动“法治烟草”建设。
二是增强法治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拓展工作新局面,为法治烟草建设做出新的成绩。
三是提升依法监督工作水平,严格贯彻落实《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与信息化部令第12号)以及《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加强县级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做好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工作。
四是认真开展首个“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和能力和水平。
五是做好2014年法规总结工作,梳理总结2014年好的工作经验、做法以及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明年进一步开展好法规工作打好基础提供经验。
通过学习,参培人员普遍感到,法制督察工作对规范和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协调处理行政机关的执法矛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培训内容既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性强,又有现实针对性,有高度、有深度、接地气,对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本次培训后,全体参训人员考试合格,均取得云南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督察证”,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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